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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深圳市统计局招聘职员拟聘人员公示公告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9-03
  • 【生效日期】2009-09-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深圳市统计局招聘职员拟聘人员公示公告

深圳市统计局招聘职员拟聘人员公示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09年6月深圳市统计局公开招聘职员,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等招考程序,拟聘用梁莹莹、唐迎两位同志为职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09年9月3日至2009年9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统计局(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楼深圳市统计局办公室5060室,邮编:518035,联系电话: 82105307、82105297, 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统计局办公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资格。

公示期满,深圳市统计局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深圳市人事局(编办)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附件:深圳市统计局公开招聘职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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