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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意见
  •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川府发[2009]4号
  • 【发布日期】2009-04-08
  • 【生效日期】2009-04-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意见

(川府发[2009]4号)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今年我省农民增收面临农产品价格下行、乡镇企业增速放缓、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困难、农民工工资水平降低等不利因素叠加的严峻形势。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打好农民增收攻坚战,确保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以上目标的实现,对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拉动内需、推进“两个加快”、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切实抓好今年促进农民增收各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现增产增收

抓住今年国家进一步提高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和世界粮价上涨的契机,认真落实大春粮食作物种植计划,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大力推进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确保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700亿斤以上,实现增产增效,增加农民种粮收入。改革耕作制度,积极推广轮作、间(套)作等配套技术,提高复种指数,挖掘耕地利用潜力。把晚秋种植作为一季生产来抓,扩大秋粮生产。开展代耕、代种、代管等生产服务,减少农村耕地撂荒现象。组织实施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和粮油作物良种良法入户到田工程,下派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培训指导,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和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加强农作物病虫鼠草害综合防治和抗旱防涝等工作,减少灾害损失。开展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奖补试点,扩大农业耕、种、收机械化耕作,促进节本增收。认真落实国家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落实好粮食、植物油储备任务,努力实现粮增产钱增收。

二、扩大畜禽规模养殖,增加农民牧业收入

加快生猪原种场、扩繁场建设,大力发展农户适度规模养殖,加快推广优良品种,确保新增生猪出栏280万头。落实养殖场用地等政策,支持抓好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生猪适度规模养殖比重提高6个百分点。认真落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猪粮比价低于5.5:1时,通过财政贴息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稳定生猪价格促增收。大力发展牛、羊、禽、兔,鼓励高原地区发展牦牛,做大地方特色畜禽产业。支持畜禽加工龙头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充分挖掘畜禽产业的增收潜力。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试点提质扩面,普遍推广资阳“六方合作+保险”的运行机制,让更多的农户低成本创业增收。加强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充实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内容,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落实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切实搞好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降低农户养殖风险。

三、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增加农民短平快生产收入

面向市场,充分利用各地特色资源,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突出抓好周期短、效益高的短平快增收项目,做大做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打造50个农业特色产业强县。发挥城郊区位优势,发展设施蔬菜、食用菌、园艺花卉等产业,搞好蔬菜采后商品化处理;发挥攀西地区独特光热和土壤条件优势,发展优质烟叶、反季节蔬菜和芒果、石榴等热带水果;发挥盆周山区山地资源优势,发展茶叶、中药材等产业,积极培育种植大户,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农户种植业收入。积极开展蚕桑综合利用,增加农户养蚕收入。引导林农发展特色林产品及林下养殖,大力开展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提高林地综合效益。大力发展水产业,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产业化经营、健康生态养殖和科学技术推广,调整渔业产品结构,提高养殖质量和效益。安排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促治,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搞好秸秆、木渣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增加农林副产物收入。

四、巩固劳务输出规模,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积极支持、引导农民工“走出去”就业,着力巩固东部沿海劳务市场,大力开拓西北、东北劳务市场,积极发展外派劳务,稳定转移输出规模。加大针对性培训力度,搞好返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实施订单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完成技能培训200万人次。加强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继续举办省际间劳务合作洽谈会,搞好供需衔接,建立与劳务输入重点省份的用工需求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扎实开展农民工就业援助,建立农村转移就业困难家庭就业援助机制,支持农民就业增收。积极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吸引外商、外资到我省兴办企业,增加农民工就业机会。加大税费、信贷等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乡镇、村)企业发展,鼓励创办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充分挖掘省内就业潜力,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组织农村劳动力参与采茶、摘果、收割等劳务项目,增加季节性务工收入。

五、组织参与项目建设,增加农民以工代赈收入

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农业发展上台阶项目规划,落实好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突出抓好与今年农民增收关系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农业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同时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增加农民就业增收机会。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各地在水利设施建设、中低产田土改造、“金土地”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生态建设和灾后重建等项目建设中,凡适合农民参与的都尽可能多使用农民工。抓好地震灾区农村恢复重建工作,优先建设一批对今年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项目,提高灾区农民收入水平。以农民自主开发为主,抓好灾区耕地复耕复垦项目建设。组织开展灾区用工与农民工就业对接月活动,及时提供灾区各类建设项目用工信息,引导农民工到地震灾区务工。

六、搞好农业综合功能开发,增加农民服务性收入

加快发展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建设一批示范村、示范点。加强乡村旅游资源整合,打造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精品线路。以“震后乡村依然美丽”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乡村旅游活动。加快恢复和发展林区生态旅游,增加林区农民收入。积极开展以“花、果、茶、鱼”等为主题的地方文化节庆活动,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支持农民参与发展农资、农机、农技、农产品包装运销等农业服务业。积极发展以家庭生产为主的特色传统手工艺品及初级加工产品生产,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村镇,创造条件增加农民服务业收入。

七、开拓农产品市场,增加农民产品营销收入

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鼓励新建农产品配送、营销中心,增加企业的商业收储,发展农产品网上贸易,扩大农产品销售。支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和出口企业发展,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强化农产品市场开拓工作,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努力提高我省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支持供销社搞好“新网工程”建设,搞活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连锁超市或发展便利店。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改造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引导农民专合组织建立把农产品直销到商场、学校、部队、医院和大中型企业的机制,增加农产品销售收入。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扶持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引导生产大户、运销大户创办流通中介组织,增加农民流通服务收入。巩固扩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开辟林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降低农林牧产品运输成本。

八、强化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

今年中央已经下拨我省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四项补贴”62.99亿元。各项农业补贴资金都必须及时下拨到县(市、区),按时足额落实到户,激励农民群众搞好生产、增加收入。认真研究和落实中央和省上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发挥政策的放大效应。抓紧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收入和务工收入。鼓励村集体资源开发和资产经营,有效利用村组集体用地,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集体经济收入。强化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发展标准化原料基地,每个产业确定综合实力排位前3-5名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推进“一县一业”发展,带动基地农户增加收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挥试点示范组织的作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减少中间环节,增加农民的商业性收入。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实行以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入股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增强助农增收实效。继续搞好扶贫开发,提高农村贫困家庭收入水平。

九、创新财政金融服务机制,促进助农增收

今年省级财政预算支农资金129亿元,要理清支农资金渠道和用途,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整合支农资金,采取担保、贴息等方式,支持发展助农增收项目。

启动现代农业暨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片建设,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基地。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落实各级财政农业保费补贴,扩大主要种养业保险范围,稳步开展高效经济作物和养殖项目保险,启动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发挥金融机构助农增收的作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三农”贷款实行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单独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贷款支持。认真落实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支持农户联保贷款,提高小额授信上限。加快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资金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微型金融服务组织。探索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民住房产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加大对种养业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力度。

十、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减轻负担促增收

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问题,重点清理农民建房多收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超标准征订报刊杂志和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乱收费等问题。加强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监测,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推行农资信用销售,整顿规范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坚决制止农资乱涨价,严厉查处打击农资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农业水费计收中乱摊派、搭车收费等违法行为。规范“一事一议”管理,杜绝违背村民意愿的乱摊派、乱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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