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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禽类集中屠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厦府办〔2009〕101号
  • 【发布日期】2009-04-18
  • 【生效日期】2009-04-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禽类集中屠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禽类集中屠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09〕10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我市禽类集中屠宰试点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禽类集中屠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 菱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奖思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傅如荣 市贸发局副局长

成 员:黄嘉斌 思明区政府副区长

钟伟东 湖里区政府副巡视员

李文东 海沧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曾文生 集美区政府副区长

许国华 同安区政府副区长

陈春夏 翔安区政府副巡视员

林聪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建造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耀辉 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林树枝 市建设局副局长

孙 卫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灿煌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天雄 市环保局副局长

曾 琳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杨品香 市物价局副局长

洪和平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军荣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梁吉友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集生 市农业局畜牧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贸发局,办公室主任由傅如荣同志兼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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