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办〔2009〕49号
  • 【发布日期】2009-04-20
  • 【生效日期】2009-04-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通知

(洛政办〔2009〕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洛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洛阳实际,现就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搞好指标量化和综合整治

2009年,各城市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是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一是要新培育一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优秀经理、优秀管理人员。优秀企业、优秀经理、优秀员工要分别达17个、21人、41人,力争占服务企业和管理人员总量的10%以上;二是新培育一批国家、省、市示范住宅小区、优秀住宅小区,在2008年创先评优32个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的基础上力争2009年总量实现翻一番。通过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促使物业管理趋向规范,提升水平;三是各城市区、各有关单位机关后勤式管理的物业管理小区通过采取逐渐脱钩、制定优惠政策、下达责任目标等措施,加大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机关后勤管理的住宅小区服务的覆盖面。特别是对条件具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后勤式管理的住宅小区,力争在2009年50%以上实行专业公司进驻服务。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专业物业公司的覆盖面要达到66%以上,新建住宅小区专业公司覆盖面要达到100%;四是各城市区要从市政府利用再就业资金购买的公益岗位中,拿出一部分岗位充实到因破产关闭、业主委员会组建困难,收费暂由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代管的住宅小区进行物业服务,并由社区聘请物业公司进驻该住宅小区服务,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五是各城市区从2009年开始,以后每年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一些不能实施拆迁改造的旧住宅小区进行整合整治。 2009年每个城市区要有选择的安排1-2个旧住宅小区(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作为试点实施整合整治(整合整治的标准另定),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使旧居住小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给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六是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考核评议力度,使物业服务企业始终在社区居委会、办事处的监督下,在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指导下搞好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把《物业服务企业积分考核办法》、《资质动态考核办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到实处。

二、加强调研,搞好政策制定和规范管理

市房管部门牵头,市民政、物价等部门参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我市物业服务的合理收费标准、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指导规则、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的意见、各级各部门在物业管理方面的职责等政策,从而使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更合理,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

三、加强培训,切实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需要有一支业务精、懂管理、会经营的人才队伍。房管部门要组织选聘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教授对我市的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的法人代表(经理)、项目经理、管理人员进行分级培训和轮训,分级培训、轮训的人数要达到1000人以上,为物业管理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使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四、加强督查力,切实抓好工作落

各城市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由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牵头,辖区有关部门参加,每月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办事处进行抽查督查,年终评比总结,奖优罚劣。市物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要对各城市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督查一次,年终要对各城市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认定,并根据业绩情况进行奖惩。

附件:1. 城市区政府、区房管部门(物业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2. 2009年度物业管理各项量化指标明细表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