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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四川省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实施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四川省交通厅
  • 【发布文号】川办发[2009]31号
  • 【发布日期】2009-04-23
  • 【生效日期】2009-04-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四川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四川省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实施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四川省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实施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川办发[2009]31号)




省交通厅组织编制的《四川省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实施方案(2009-2012年)》已经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定,现予转发,请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各市(州)人民政府是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资金平衡主体,要创新机制,公布规划,明确补助政策,自下而上实行申报制,科学确定建设时序,合理安排年度计划,确保“建一条成一条”,防止“半拉子”工程。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指导服务,加强监督检查,支持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到位、建设资金落实的市(州)加快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提高国省干线公路技术水平和通行能力,为我省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四川省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实施方案(2009-2012年)

为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四川交通工作的总体取向,围绕构建“贯通南北、连接东西、通江达海的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总体发展目标,编制四川省2009-2012年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四川省“十一五”期公路水运交通发展规划》。

(二)《四川省公路水运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三)《四川省2008-2010年国省干线公路改造计划(草案)》。

二、现状评价

(一)发展现状。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八五”期开始,我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国省干线公路进行了改造,经过“八五”、“九五”和“十五”期三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全面完成了二级公路网、三州通县油路和县际公路建设,累计改造国省干线公路近1.6万公里,其中:新改建二级及以上公路8241公里,铺装油路、水泥路1.1万公里。到2008年底,国省干线公路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达10029公里,占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的52.8%;有铺装和简易铺装路面里程18123公里,占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的95.6%。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等级、路面状况和服务水平均较“八五”初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

1.公路总量不足。

截至2008年底,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为18966公里,其中:国道7357公里,省道11609公里。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8.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路网连通度仅为0.91,低于1的基本要求,尚未形成树状网络。

2.技术标准较低。

承担主要运输任务的国省干线公路中,二级及以上标准公路仅占52.8%,2007年全国排名26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2个百分点,大大落后于中部和东部发达省份,在西部地区也处于较低水平。盆周山区部分市到县公路技术指标达不到二级公路标准,三州仅实现了州府到县通油路,且大多为四级公路标准。目前,国省干线公路中仍有30%的路面为简易铺装路面,通行条件差。

3.路况水平较差。

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及大中修工程受投资等条件制约,沥青路面基本为单层3-5厘米,使用寿命短,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由于挡防等结构物设置不足,抗灾能力普遍较弱;根据公路设计使用年限,我省每年需改建和大中修的国省干线公路约3000公里,而实际安排不足1/3,干线公路养护陷入恶性循环。2008年,全省共检测评价8条国道、34条省道,检测里程12988公里,其中优良等路4252公里,占检测里程的32.74%;次、差等路6127公里,占检测里程的47.18%。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价标准》评定,我省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总体处于次等,在全国属较差水平。

4.服务水平不高。

目前我省多数市(州)将国省干线公路下放到县(区)管理,造成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主体分散,里程较短,管理不统一,尚未完全形成“成线、联网、成片”发展的格局。国省干线公路通而不畅,路网整体效率低,服务水平差,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渐突出,难以适应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需要。

(三)综合评价。

随着我省高速公路、铁路快速发展和覆盖面的不断提高,超长距离公路客货运输已主要由高速公路和铁路承担,国省干线公路作为主骨架和主通道的功能正逐步下降。但是国省干线公路在全省公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仍然十分重要,作为公路网中的干线公路,主要承担交通集散功能,是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仍将是我省交通发展必须加强的重点。

一是公路网综合协调发展的需要。国省干线公路对发挥和完善铁路、高速公路辐射功能,连接农村公路,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路网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我省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路网的逐渐形成和完善,加快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有利于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效益,有利于促进全省公路网全面协调发展。

二是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需要。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了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目标,我省将形成以成都为中心,辐射五大经济区、四大城市群的主、次综合交通枢纽,国省干线是目前市与市、市到县(区)及县(区)际间重要的联系通道,对形成次级综合交通枢纽,发展区域经济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省铁路、高速公路基本是以成都为中心的放射状公路,在铁路、高速公路尚未覆盖的市(州),国省干线公路将继续发挥主骨架、主通道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加快国省干线公路改造。

三是公路客货运输发展的需要。四川省公路客运量、货运量占各种运输方式总量的比例长期稳定在95%、85%左右,国省干线公路以其特有的开放性、门对门的优势,在各市(州)间和县(市、区)际间承担了主要中、短距离客货运输,尤其在目前不通铁路、水运、民航的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是客货运输的唯一运输方式。

四是完善高速公路功能的需要。截至2008年底,四川省高速公路里程达到2162公里,已成为连接省际间和省内各重要城市间的客货大通道。经过多年发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已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整的公路网络,它与高速公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共同构成了四川省骨架公路网。同时,与高速公路平行的国省干线公路,已成为高速公路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辅助通道,因此在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同时,有必要加快国省干线公路改造。

三、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结合地震灾区国省干线灾后重建,加快以成都为中心辐射五大经济区、以四大城市群为枢纽连接周边市(县)的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形成七大出川通道、五大经济环线,构建以成都为中心,辐射攀西、川南、川东北、川西北地区的干线公路网络,全面提高国省干线公路技术水平和通行能力,为我省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建设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兼顾。认真研究和分析全省国省干线公路现状,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围绕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统筹安排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科学合理规划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和实施方案。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形成七大出川通道、五大经济环线为重点,分步实施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改造。近期重点安排2010年迎接交通运输部干线公路检查和灾后重建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充分体现公路建设的时间效益和规模效益。

3.量力而行、协调发展。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公路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确定上既要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对公路交通的需求,又要兼顾地形条件、

交通流量和建设资金筹集能力,灵活把握技术标准,合理确定和落实项目投资,确保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顺利实施;坚持协调、均衡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主线与支线、需要与可能、改善与升级、建设与养护”的关系,分轻重缓急,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时序,确保干一条成一条,杜绝搞“半拉子”工程,促进公路网协调发展。

4.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建设原则,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推广川九路建设理念,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努力实现公路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和谐。

四、改造方案

(一)安排原则。

1.根据国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灾后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确保提前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2.围绕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重点安排七大出川通道、五大经济环线中需要改造的国省干线公路项目。

3.优先安排2010年交通运输部干线公路路况检查的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成线发展,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的整体效益。

4.根据路面评定状况、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和公路交通发展需要,着力消除路网发展瓶颈。

5.根据先主线后支线的原则,按照项目在公路网中的地位、作用,综合考虑地方积极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地方资金筹措落实情况,确定建设时序。

(二)建设规模。

2009-2012年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规模为8327公里。其中,地震灾区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70个,建设规模3840公里;其他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104个,建设规模4487公里。

其他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中,按技术等级分为:二级公路4211公里,三级公路276公里;按建设性质分为:路面改造项目44个2248公里,等级改造项目60个2239公里。

(三)发展目标。

通过2009-2012年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提高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技术水平,改善通行能力,基本建成以成都主枢纽为中心,辐射攀西、川南、川东北、川西北地区,技术等级较高、功能较为完善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总体目标:

建成七大通道:G213成都至郎木寺(甘肃)、G318成都至竹笆笼(西藏)、G213成都至沐川(云南)、G321成都至纳溪(贵州)、G318成都至大竹(重庆)、S101成都至南江(陕西)、G317、S209成都至阿坝(青海)。

完善五大经济环线:

大九寨环线(成都-绵阳-平武-九寨沟-若尔盖-红原-马尔康-理县-汶川-成都);

川东北环线(成都-遂宁-南充-广安-邻水-达州-巴中-广元-绵阳-成都);

川南环线(成都-乐山-自贡-宜宾-高县-兴文-叙永-泸州-隆昌-简阳-成都);

川中环线(成都-绵阳-三台-遂宁-安岳-内江-简阳-成都);

川西环线(成都-雅安-康定-丹巴-小金-卧龙-成都)。

阶段目标:

到2010年底,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技术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优良等路到达1万公里以上,占国省干线公路里程的60%,较2008年提高28个百分点,力争在2010年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干线公路路况检查评比中排名有所提高;基本完成灾后干线公路重建项目,灾区生命线公路网络基本形成。

到2012年底,全省国省干线公路中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将达到1.6万公里,占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的80%,较2008年底提高2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位于西部前列。除三州外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基本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全面实现国省干线公路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铺装,完善公路防护、安保及排水设施,整治沿线危病桥,使国省干线公路的通行能力、服务水平和抗灾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基本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四)建设内容。

本次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实施的重点是提高公路技术水平和通行能力,通过对公路的等级改造、路面改造、桥梁整治等工程措施,提高国省干线公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

1.等级改造。

根据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按照公路技术规范要求,充分利用旧路拓宽路基,改善线型和纵坡,重点对小半径曲线及行车视距不良、纵坡超限的路段进行改造,提高公路技术水平。对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工程难度大的项目,要灵活把握技术标准,避免大挖大填;要进一步完善公路沿线防护及排水设施,提高公路抗灾能力;要按照“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的要求,实施公路安全保障设施,确保公路安全可靠。

2.路面改造。

根据我省现有路面损坏程度,充分考虑交通量增长,特别是重载交通增长的需要,路面改造原则上应采用4cm+3cm或5cm+4cm双层沥青混凝土面层,通过实施路基补强,合理选择路面结构层和施工工艺等措施,进一步增强路面承载能力,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行驶舒适性。

3.桥梁改造。

按照现行的技术标准,对国省干线公路改造路段上的四、五类危病桥和荷载等级、宽度与路线技术等级不匹配的桥梁同步进行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通行能力。

(五)资金测算。

1.省补助标准。

为推动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的顺利实施,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的补助标准拟参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补助标准,并综合考虑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地形条件和资金筹措能力,进一步细分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和平原地区、丘陵地区两类。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按恢复重建规划确定的补助标准执行外,其他国省干线公路补助标准如下:

民族地区、盆周山区

--路面改造:每公里补助50万元。

--等级改造:提高为二级公路,每公里补助150万元;提高为三级公路,每公里补助80万元。

平原地区、丘陵地区

--路面改造:每公里补助50万元。

--等级改造:提高为二级公路,每公里补助100万元;提高为三级公路,每公里补助60万元。

2.资金构成。

根据目前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参照近期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实际成本,2009-2012年国省干线公路改造估算总投资324亿元。其中,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估算总投资219亿元,其他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105亿元。

其他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中,路面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28.3亿元,等级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76.7亿元。按拟确定的补助标准计算,2009-2012年共需要省补助资金40亿元,平均每年需安排补助资金10亿元。省补助资金由省交通厅使用国有商业银行长期贷款解决,用成品油税费改革收入返还资金省级预算分年还本付息,其余的65亿元建设资金由市(州)、县(区)政府通过财政预算、银行贷款、收费公路融资等方式筹集,省补助资金按照贷款行要求实行专户管理。

(六)项目申报。

中央灾后重建基金安排的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坚持规划指导、政策扶持、市(州)主体、竞争发展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申报制,不一次性确定各地国省干线公路改造规模和项目。

市(州)政府是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资金平衡主体,按省制定的规划方案和补助政策实行项目申报制。省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加强指导。市(州)政府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条件落实项目业主,做好前期工作和资金平衡,向省交通厅申报。各市(州)政府要按照“轻重缓急”和“干一条成一条”的原则,结合当地资金筹措落实情况和改造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科学安排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合理安排项目的实施年限,并采取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申请纳入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年度建设计划。干不干、干多少,由地方自行确定,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市(州)政府要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杜绝出现“半拉子”工程。

省交通厅将对各地申报的改造项目进行审查,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重点支持符合规划、地方积极性高、创新能力强、前期工作到位、资金筹措落实、建设条件具备的项目,对各地申报达不到建设条件要求的项目不纳入年度计划安排。切实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的过程监管和中期评估,并根据各地实施进展情况适时调整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形成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竞争立项、动态管理的激励机制,确保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的顺利实施。

申请纳入年度计划的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路政管理等职能由市(州)统一管理;

2.计划安排项目为省统一规划的项目;

3.前期工作已完成,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通过省交通厅审查批复;

4.建设项目业主已组建;

5.工程建设资金全额预算方案已确定,市(州)政府已出具资金落实承诺文件及相关附件。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市(州)人民政府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关系,归并路政、收费、养护管理职能,统一组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业主并具体负责实施,要加强项目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监管,确保改造顺利实施。

省交通厅制定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落实补助资金,加强督导服务。

(二)抢抓机遇,多方筹资。

各市(州)政府要落实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资金平衡的责任,全面推行工程建设投资全预算管理,由市(州)政府全额预算,不留缺口,省按标准给予补助资金支持;要打造融资平台,积极探索成立政府性投资公司融资、建立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发行债券融资等,发挥政府性资金的乘数效应。积极争取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贷款以及通过BT方式建设等多种渠道融资,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筹集资金;要积极顺应国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政策,在不增加收费站总量的基础上,调整项目结构,增强再融资能力,争取银行支持,加快国省干线公路改造;要落实地方优惠政策,采用公路建安营业税全额返还用于交通建设、免除地材资源费等优惠政策,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减轻项目资金平衡压力,推进项目改造顺利实施。

(三)创新管理,加快建设。

各市(州)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程序不减、周期缩短、交叉进行、同步推进”的要求,切实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为项目尽早开工创造条件。

科学制定建设计划,倒排工期,加大资金、设备、人力投入,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加快施工进度。2010年前完成部分重要段落改造,为迎接2010年全国干线公路检查做好准备,2012年全面完成方案内项目改造。

(四)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质量责任终身制,项目出现质量责任事故,将严格追究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应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千方百计确保施工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合同管理,严禁违规分包、转包工程和借牌施工等违约行为,不具备相应施工能力拖延工期的,一律依法清理出场,严重违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四川交通建设市场;推行“项目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独立检测制度,加强关键工程、隐蔽工程等重点部位的质量检测;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实行社会监督,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向社会公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省交通厅要细化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管理办法,加强督导服务,督促和帮助各地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质量进度管理,并对各地完成目标情况进行考核。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人,对国省干线公路改造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加强审计,保证资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省交通厅将根据各地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地方建设资金到位及工程进展情况同比例拨付省补助资金。

(五)科学管养,巩固成果。

各级交通部门要认真落实公路养护管理职责,加大养护投入,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及时安排大中修工程,延长国省干线公路使用寿命。进一步强化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以国家和省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完善治超监控网络,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各种技术措施,有效治理超载超限车辆,形成政府日常管理、部门各司其职、路面联合执法的长效治超机制,切实保护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成果。

(六)量化指标,严格考核。

考核指标。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三项主要指标为基础,建立完善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科学、全面、真实的考核评价。质量指标主要考核技术方案科学性、造价合理性、环保措施有效性、质量指标等次等,进度指标主要考核资金落实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进度,安全指标主要考核施工安全和设施安全的落实情况。

考核方式。分年度考核和四年考核,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管理的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进行考核评比,省交通厅负责对各市(州)完成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目标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奖惩规定。省交通厅将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纳入交通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奖惩,每年向各市(州)政府通报考核结果,并报省政府。未完成目标的将视情况减少计划安排项目;对完成好的地区,优先提前安排实施方案内项目。

对上报项目弄虚作假和建成“半拉子”工程的市(州),省交通厅除向全省通报批评外,还将联合省财政厅扣回该项目省补助资金,并在两年内不再安排所在市(州)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

附件:1.2009-2012年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实施方案项目汇总情况表(略)

2.2009-2012年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实施方案项目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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