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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意大利、美国、新加坡等国歌手到广州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9〕659号
  • 【发布日期】2009-04-28
  • 【生效日期】2009-04-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意大利、美国、新加坡等国歌手到广州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意大利、美国、新加坡等国歌手到广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659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09]5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星海演艺集团邀请意大利孙秀苇、美籍莫华伦、龚冬健、新加坡杨洁等歌手,于2009年5 月12日到广州参加“悼念5・12汶川大地震一周年赈灾义演音乐会”。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演出结束后请将义演活动情况书面报我部。
此复。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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