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发改高技〔2008〕300号
- 【发布日期】2008-04-28
- 【生效日期】2008-04-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闽发改高技〔2008〕300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08年我委继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重点围绕生物及医药、信息产业、光伏产业、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等方面开展研究开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生物及医药
生物育种、生物制造化学品、化学制药、基因工程药物、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微生物药物与生化药物、生物医学工程、现代中药等相关重大关键技术。
(二)信息产业
新一代宽带网络、宽带通信关键器件与芯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新兴电子元器件、数字电视、信息安全等重大关键技术及产品,突出扶持信息化改造传统产业项目,包括工业自动化控制、光机电一体关键技术开发等;动漫电影、电视、音像制品、游戏等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原创动漫软件及产品。
(三)光伏产业
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薄膜电池、光伏系统集成应用、光伏产业专用技术及设备等。
(四)新材料
生物基材料、光电子信息材料、复合材料、纳米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特种功能材料等关键技术及产品。
(五)新能源及节能
生物质能、新型高可靠性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突出扶持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包括冶炼、煅烧、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建筑节能与工业节水技术等。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二)项目内容应是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投资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万元以内;
(三)项目应符合专项重点领域和《福建省“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中提出的产业发展主要任务,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四)承担单位应具备研发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并有较强技术开发团队;
(五)项目研发资金筹措方案明确并基本落实;
(六)项目需提交最新的技术查新报告(动漫产品开发项目除外);
(七)动漫产业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创动漫产品的内容简介;
2、原创动漫产品的研发过程、技术应用及其视频播映、音像图书出版和衍生品开发的说明;
3、该原创动漫产品人物(动画)造型的专利权、著作权或拥有权等证明。
请各设区市发改委、省直各有关单位按上述重点领域和具体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每个领域申报的项目数量严格限定不超过2项,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项目简表和项目汇总表(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汇总表采用Excel格式)等有关材料报我委高技术产业处。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可通过“福建省高技术产业网”中“工作通知”栏查询,网址:www.1.gov.cn。
联系人:王东波0591-87063465
0591-87063359(传真)
Email:dongboowang@hotmail.com
附件:
1、福建省产业技术开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封面格式及编写提纲
2、福建省产业技术开发项目简表
3、福建省产业技术开发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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