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9]56号
- 【发布日期】2009-04-28
- 【生效日期】2009-04-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机局“三方万户百日” 农机大回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机局“三方万户百日” 农机大回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5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农机局《“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实施方案
(省农机局 2009年4月)
为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精神,结合我省农机化发展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中“三方”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万户”是指遍布全省广大农村的农机经营户;“农机大回访行动”就是由三方组成回访服务队,深入农村,全面了解农机户农机经营现状,倾听农机户心声,帮助他们解决农机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为“三农”服务意识,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进村入户,见机见人,抓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摸清农机家底,督促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广泛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方面:农机户对补贴政策的认知程度、享受补贴资金情况、农机销售企业能否及时供货、对补贴工作的意见等。
(二)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农机户(手)参加农机安全生产培训情况、领取驾驶证及机车上户挂牌情况、机车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情况等。
(三)农机产品质量方面:机具质量有无重大质量问题、机具适应性情况、售后服务享受情况等
(四)农机化生产方面:农机配套比、参加异地作业情况、作业面积及服务区域、机车利用情况、作业成本构成及比例、机具投资回收情况等。
(五)农机社会化服务方面:参加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含农机大院)情况、加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意向、机车存放情况、农机维修是否方便、是否需要建设农村机耕道等。
(六)农机化技术推广方面:农机户参加农机化技术培训情况、应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情况、对当前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建议和意见等。
在“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中,要组织农机质量监督人员对全省94个农机具购置补贴定点经销企业的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9号)要求,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在全省开展普遍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农机户的机车安全技术状态和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抽查,至少完成5000户抽查任务。同时,要全面了解当前农机化发展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广泛征求农机户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探索推进农机化发展和农机化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省领导组)。
组 长:王立伟 省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张春根 太原市副市长
郜向华 大同市副市长
王敬瑞 阳泉市副市长
许 霞 长治市副市长
赵学梅 晋城市副市长
雷建国 朔州市副市长
秦新年 忻州市副市长
王盛章 吕梁市副市长
程锡景 晋中市副市长
赵建民 临汾市副市长
柴林山 运城市副市长
戴建功 省农机局副局长
姚建忠 省农机局副局长
许继光 省农机局副局长
郭廷荣 省农机局纪检组长
张培增 省农机局总工程师
成 员:杨支军 太原市农机局局长
曹 旺 大同市农机局局长
沈文光 阳泉市农机局局长
王记录 长治市农机局局长
魏 平 晋城市农机局局长
孔庆虎 朔州市农机局局长
赵建华 忻州市农机局局长
梁大智 吕梁市农机局局长
魏玖琳 晋中市农机局局长
宋 林 临汾市农机局局长
麻石娃 运城市农机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许继光兼任。
市、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实施方案。
四、任务分工及工作方式
“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采取县、乡两级普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自查回访的方式进行。
(一)县乡两级普查: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普查,要进村入户,见人见机,采取填写调查表和问卷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农机户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县级农机部门要对本行政区2004年以来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全面回访;采取“县局包乡”的办法,抽调人员,包乡蹲点,分赴各乡(镇)指导和督促农机大回访工作;汇总各乡(镇)回访结果,并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二)市级抽查:市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回访和抽查。市级农机部门要在每个县抽查回访30户农机大户和2个农机大院,同时,采取“市局包县”的办法,抽调骨干人员,分赴本行政区各县指导督促全面完成回访工作任务;汇总本行政区各县回访结果,并报省领导组办公室。
(三)省级督查:省领导组负责制订全省农机大回访行动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省农机大回访行动统一领导、全面部署;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农机大回访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市农机大回访工作;督查各地农机大回访工作完成情况;组织人员,在每个市抽查回访2-3个县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大院;汇总全省农机大回访结果。
(四)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自查回访: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要按照销售区域和农机产品分布情况,回访主要销售区域内和农机产品集中地区的农机用户,回访总数不得少于供应总量的40%;组建巡回服务队,重点帮助农机户检修机具、排除故障、供应配件、维护保养;以调查表和问卷等形式,征求农机户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农机部门大回访行动中发现的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搞好售后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5月4日-5月13日)
2009年5月初省领导组召开全省“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动员会。各市、县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各市要在5月10日前将本市及本行政区各县大回访行动组织机构名单上报省领导组。
(二)回访调查阶段(5月14日-7月18日)
从5月14日开始,全省全面铺开农机大回访行动。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进村入户,见机见人填表格,互动交流听意见,贴心服务解困难,全面完成回访任务。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19日-8月2日)
各县要对农机大回访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在7月25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和数据汇总结果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各市要对本行政区各县农机大回访行动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在7月28日前,将本市农机大回访工作总结、检查结果和数据汇总结果报省领导组办公室。省领导组将组织人员分赴各市进行检查和回访抽查。
(四)总结表彰阶段(8月3日-8月11日)
省领导组对全省农机大回访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召开农机大回访总结会议,表彰先进。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农机大回访行动,要把此项工作当作一次农机大回访、大排查、大调研、大服务和大宣传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农机化工作的领导要全面负责、亲自动员部署,农机部门要具体负责,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农机大回访行动取得实效。
(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农机系统信息网络,大张旗鼓宣传大回访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统一部署、实施进度、典型经验和实际效果等,营造有利于工作的舆论环境,树立政府为农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人员经费保障。各市、县要统筹安排,抽调骨干力量,保障工作经费,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四)省领导组要加强对各市领导组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做好协调工作。各市领导组办公室要将大回访行动进展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安全生产整治及农机户的意见和要求等,定期上报省领导组办公室。
(五)农机大回访行动正值春耕生产和“三夏”抢收、抢种关键农时季节,各地要统筹安排好农机化工作,切实做到农机大回访与农业生产“两不误、两促进”。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