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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意大利托斯卡尼尼交响乐团、瑞士斯特拉蒂瓦里弦乐四重奏、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室内乐团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9〕872号
  • 【发布日期】2009-05-31
  • 【生效日期】2009-05-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意大利托斯卡尼尼交响乐团、瑞士斯特拉蒂瓦里弦乐四重奏、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室内乐团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意大利托斯卡尼尼交响乐团、瑞士斯特拉蒂瓦里弦乐四重奏、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室内乐团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872号)




国家大剧院:
你院院演文[2009]22、2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邀请瑞士斯特拉蒂瓦里弦乐四重奏一行4人、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室内乐团一行15人、意大利托斯卡尼尼交响乐团一行111人,分别于2009年6月15日、6月23日、7月10日至11日到你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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