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6〕3号
- 【发布日期】2006-01-13
- 【生效日期】2006-01-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通报全省创建园林城市活动2005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下达2006年工作目标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通报全省创建园林城市活动2005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下达2006年工作目标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2005年是省人民政府确定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第二年,也是取得成效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2005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的目标顺利实现,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05年全省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开展情况
(一)园林绿化任务顺利完成。一年来,各城市紧紧围绕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创建园林城市目标,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全面落实2005年城市园林绿化目标,年度绿化任务顺利完成。2005年11个设区城市园林绿化共投资7亿多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906.75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了1.68个百分点。城市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二)大环境绿化建设成效明显。环城防护林带、环城水系等大绿化建设步伐的快速推进,有效地保护和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了城市空气质量。太原市结合对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大力开展环城林带的建设,增加绿地面积57.57万平方米。长治市开展了长北干线防护林、黑水河治理、石子河下游生态防护林等绿化工程建设。晋城市充分利用煤矿采空区、荒山荒坡、垃圾废弃地,在城市周边大面积植树造林,建设城市防护林带,新增绿地3190亩。朔州市的七里河公园二期、苗圃扩建等新增绿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
(三)中心区绿化积极推进。从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入手,各城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统筹考虑,科学实施,继续完善和实施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规划建绿。同时,充分利用城市有效空间,积极开展了以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为主要内容的“立体绿化”,多形式、多视角、多层面为城市增绿、补绿、添绿。11个设区城市建成公园、游园及广场69个,绿化和绿化改造道路162条,创建园林式小区70个,创建园林式单位庭院151个,城市中心区绿量明显增加。
(四)园林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在增加城市绿量的同时,各城市将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作为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了园林城市创建活动。长治、晋城两市继续坚持增绿量、建精品,加大创建园林城市的步伐,已通过了国家的验收评定。太原市和潞城市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城市园林绿化资金不足。目前,我省城市园林绿化仍然面临着很大的建设任务,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相比,城市园林绿化投资十分有限,且渠道单一,影响了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速度和绿化水平的提高。
(二)城市绿化建设不平衡。在城市建设中,新区的绿化建设普遍速度快,标准高,但城市旧区特别是一些人口密度大的老城区,绿地仍比较少,绿化改造建设相对滞后。
(三)园林绿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城市的绿量上去了,但绿化质量和水平却不高,主要表现在树种的搭配、植物造景、生态功能等方面,特别是缺少能够体现城市特色、代表城市形象的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和标志性工程。
三、2006年工作目标和要求
为确保实现“2006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的目标,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暨创建园林城市活动2006年工作目标(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城市要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目标,对城市园林绿化指标层层分解,逐级签订绿化目标责任状,把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从而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二)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园林绿化建设资金是搞好城市园林绿化的关键。各城市要把园林绿化列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城市基本建设计划,保障必要的资金投入。同时,要拓宽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支持单位、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参与城市绿地的管理和养护。
(三)加大城市中心区的绿化建设力度。要结合城市的旧区改造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加大城市中心区绿化建设速度,重点建设一批中心区园林绿化项目,着力解决城市中心区绿量少、园林绿化功能缺失的问题。
(四)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水平。在增加城市绿量的同时,要特别注重绿化工作的科学性。在植物选择上,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以乡土树种为主,优先培育和种植区域适应性强、体现本地特色的树、花、草种类,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配置,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功能,提高观赏效果,丰富城市园林绿化景观。
(五)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1号)精神,2006年底省人民政府将对三年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检查评比,并对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城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为做好检查评比工作,希望各城市在继续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同时,对三年创建活动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并将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于2006年10月底前报省建设厅。
附件:“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暨创建园林城市活动2006年工作目标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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