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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甬政发〔2009〕44号
  • 【发布日期】2009-05-31
  • 【生效日期】2009-05-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关于表彰2008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甬政发〔2009〕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在我市2008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政府、省军区以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依法安置,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年度安置任务,有力促进了国防和军队建设,涌现出一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市政府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26个)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交通局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宁波大学

上海铁路局宁波车务段

海曙区民政局

江东区民政局

江北区民政局

镇海区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仑区民政局

鄞州区人民政府

鄞州区民政局

鄞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慈溪市民政局

慈溪市坎墩街道办事处

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余姚市人民政府

余姚市民政局

余姚市城管局

奉化市民政局

奉化市西坞街道办事处

宁海县民政局

宁海县财政局

象山县民政局

象山县人事局

二、先进个人(36个)

许旭军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汪 琦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曹金虎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崔 焰 宁波市公安局

吴时青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陈绿洲 海曙区民政局

蒋亦辉 海曙区望春街道办事处

张用所 江东区民政局

吕建军 江东区民政局

朱佩韵 江北区白沙街道办事处

陈晓燕 江北区民政局

张素君 镇海区民政局

严其伟 镇海区财政局

叶奇丹 北仑区财政局

王爱萍 北仑区公安分局

杨旭平 鄞州区民政局

史召其 鄞州区财政局

张美珍 鄞州区人武部

沈光伟 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张凌波 慈溪市民政局

庄红桥 慈溪市财政局

周文庆 慈溪市公证处

陈绍宏 慈溪市掌起镇人民政府

徐康林 余姚市人民政府

韩立波 余姚市信访局

徐兰英 余姚市民政局

丁义伟 余姚市阳明街道办事处

吴瑞光 奉化市民政局

杨锡章 奉化市民政局

王振岳 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

吴满春 宁海县民政局

袁明根 宁海县人事局

夏方伟 宁海县财政局

沈宝华 象山县民政局

丁先才 象山县民政局

赵胜为 象山县财政局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市有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指示精神,努力工作,积极探索,深化改革,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为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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