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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鞍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鞍政办发[2009]27号
  • 【发布日期】2009-06-05
  • 【生效日期】2009-06-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鞍山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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