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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50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50号
  • 【发布日期】2008-05-07
  • 【生效日期】2008-05-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5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50号

关于批准对郁南无核沙糖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郁南无核沙糖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郁南无核沙糖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郁南无核沙糖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郁南无核沙糖桔产地范围的函》(郁府函〔2007〕6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郁南县都城镇、平台镇、桂圩镇、通门镇、建城镇、宝珠镇、大方镇、千官镇、历洞镇等9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建城龙塘无核沙糖桔品系(十月桔优选株系)。

(二)立地条件。

年积温7800℃以上,土壤类型为红壤、赤红壤、黄壤、紫色土、潮沙土,活土层600mm以上,有机质含量2.0%以上,pH值5.6至6.5,水源充足,地下水800mm以下,坡度25°以下的山坡地。

(三)栽培技术。

1. 育种:以酸桔、枳为砧木,选择优良无病毒母树接穗进行嫁接。

2. 定植:定植在新梢老熟后或萌芽前进行。挖穴种植,分层埋入杂草、绿肥、土杂肥和石灰。春植在3月上旬春梢老熟后的4月进行;秋植在秋梢老熟后至11月上旬进行;冬植在12月至次年1月进行;容器苗不受季节限制。栽植密度小于或等于1100株/公颂。

3. 土壤管理:丘陵山地定植后第3年得秋梢老熟后开始深翻压绿改土,最后覆土。每年位置轮换并外移,直至全园翻挖改土完毕;水田、平地逐年培土起畦。

4. 树冠结构:通过抹芽控梢、疏梢短裁(摘心),以及适时放梢,采取整形修剪等措施,培育枝梢紧凑的圆头形丰产树冠。

5.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配合磷、钾肥,适施氮肥,有机肥占施肥总量的50%以上。

6. 水份管理:要按照“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在桔园内建立完善的排灌系统。根据桔树生长特性进行合理排灌。

7.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果实采收。

果实在可溶性固形物达到14%以上,总糖≥11g/100ml时为采收期,采收前10天应停止灌水。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项目
要求

果形
呈扁圆形,果实横径 35mm至55mm。

单果重
35 g至65g

果皮
果皮光洁,橙红或朱红色,起沙。

果肉
汁液丰富、无核(少数偶有1至2粒核)、化渣、清甜爽口。


2. 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

可溶性固形物(%)
≥13.5

总酸量(%)
≤0.45

固酸比
≥30:1

可食率(%)
≥75

总糖(g/100ml)
≥11.0

无核率(%)
≥96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三、专用标志使用

郁南无核沙糖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郁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郁南无核沙糖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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