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创建中国书法名城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厦府办〔2009〕153号
  • 【发布日期】2009-06-12
  • 【生效日期】2009-06-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创建中国书法名城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创建中国书法名城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09〕1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做好我市创建中国书法名城活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创建中国书法名城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詹沧洲(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吕参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书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萍(市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成 员:任 勇(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珠龙(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林树枝(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李云丽(市文化局副局长)?

严 琪(市旅游局副局长)?

吴振志(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伟军(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蔡添强(市公路局副局长)?

叶细致(鼓浪屿管委会副主任)?

徐 里(市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联,市文联副主席徐里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文联副主席、市书协主席陈秀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