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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商务部关于下达部份工业品2009年度第二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的通知
  •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商贸函[2009]61号
  • 【发布日期】2009-06-29
  • 【生效日期】2009-06-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关于下达部份工业品2009年度第二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下达部份工业品2009年度第二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贸函[2009]61号)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下达2009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下达量为年度总量的40%。

二、2009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6年-2008年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本通知下达的配额数量内,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锡及锡制品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要在商务部2008年第105号公告(符合2009年锡及锡制品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企业名单)范围内进行。

附件:2009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安排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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