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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节能减排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42号
  • 【发布日期】2009-03-18
  • 【生效日期】2009-03-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节能减排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节能减排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节能减排装备产业基地建设步伐、积极申报省级节能减排装备特色产业基地和国家节能减排装备产业基地,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节能减排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 萍(副市长)

副组长:蒋智涛(市政府副秘书长)

贺 敏(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曾建设(市发改委副主任)

熊文博(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冬梅( 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力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汪 洁(市规划局副局长)

乔荣斌(市统计局副局长)

姚占峰(高新区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姚占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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