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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结果的通知
  •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市资函[2009]68号
  • 【发布日期】2009-07-19
  • 【生效日期】2009-07-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结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结果的通知

(建市资函[2009]6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公布北京卓建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81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等258家企业工程监理资质延续,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等33家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2、工程监理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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