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南昌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洪府发〔2009〕32号
- 【发布日期】2009-08-03
- 【生效日期】2009-08-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昌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洪府发〔2009〕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09]19号)精神,加快我市商贸物流业发展,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就业,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商贸流通规划,推进项目建设
1、落实商贸物流规划。根据商贸业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开展《南昌市2011―2020年商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认真落实《南昌市2007―2020年物流业发展规划》。加快制定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贸物流业发展规划,使之与全市规划相衔接,延伸规划层级,合理布局全市商贸物流业项目,实现商贸物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2、科学布局流通网点。突出商贸物流业的布局重点和核心功能区,重点提升和完善八一广场老城区市级商业中心、加快红谷滩中央商务区2个市级商业中心建设,推进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和高新区、经开区6个区级商业中心建设,打造洪都大道市级商业景观街,推进昌北、昌南、昌西南3个物流基地和昌东、青云谱物流中心等7个物流中心建设,构建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商贸物流业核心体系,发挥商贸物流业的整体功能。
3、构建现代物流网络。按现代物流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公共物流区建设。整合现有物流基础资源,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引导现代物流企业向物流基地聚集。加快促进口岸物流建设,推进南昌保税物流中心和昌北航空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商贸、农副产品等消费终端配送中心,提升完善高新区百货零售配送中心建设。
4、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商贸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推进52个商贸物流业项目建设,其中续建项目37个,新增项目15个。重点推进紫金城时尚生活中心、洪城大市场升级改造、南昌肉联厂万吨冷库、世纪麦迪逊花园广场、恒茂梦时代广场项目和华南城工业原料物流城、向塘铁路物流基地等投资规模大、辐射功能强的商贸物流业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项目规模,提升项目档次,增强项目功能。
二、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拉动农村消费
5、加强流通网络建设。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模,2009年全市力争建设和改造“农家店”1000家,进一步完善“农家店”功能,扩大“农家店”覆盖面。新建和改造一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提高“农家店”商品配送比例,完善商品配送功能,确保商品质优价廉。
6、健全产品流通体系。积极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培育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促进农产品销售。重点提升改造南昌肉品批发市场,扩建冷库库容,完善市场设施,进一步提升市场功能和档次。推进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二期工程建设。
7、推进“农超对接”工程。支持我市大型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与扬子洲、乐化、三江、黄洲等地果蔬基地合作组织的对接,培育自有品牌,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加快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到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检测系统建设,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和损耗,提高流通效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8、加快促进农村消费。顺应农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全面实施家电下乡工作。引导中标企业积极组织实施家电产品下乡,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家电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家电消费。新建和改造一批规范化的农村集贸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升农村消费水平,满足农村消费需求。
9、完善农资流通体系。以供销社为主渠道,培育和支持大中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通过发展连锁经营、网络联盟等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强流通企业、生产企业、物流企业联合供应链建设,建立起高效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应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调控和监督管理,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三、提升城市商业功能,扩大城市消费
10、加快社区商业建设。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推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加快南昌市社区家政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加快培育1―2家社区商业连锁企业,整合社区商业资源,拓展社区综合消费。加快国家级、省级商业示范社区的评选,提升社区商业的档次,丰富社区商业的便民利民功能。
11、积极实施早餐工程。以我市列入商务部主食配送中心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推进早餐工程建设。通过政策导向,促进大众满意早餐公司、鲜徕客公司做大做强。推进早餐网点规划和建设工作,完善早餐网点布局,扩大早餐网点覆盖面。加强早餐工程管理工作,规范早餐市场发展。
12、改善居民购物环境。加快城区集贸市场改造,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每年对一批集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提高集贸市场的档次。2009年市财政安排500万元资金,区级财政配套500万元资金,对全市城区10―12个集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改善居民消费环境,提高城市层次品位,提升城市综合功能。
13、积极培育消费热点。结合我市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在努力扩大消费规模的同时,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加快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服务消费,围绕汽车、住房、家电、电脑、手机、婚庆等新兴消费热点,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经营活动。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商品消费。
14、加快消费结构升级。积极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促进消费品升级换代,发展旧货市场网点,加快推进省旧货大市场新市场的建设。建立和完善旧货回收体系,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带动新产品销售。促进汽车消费快速增长,规范二手车市场发展。在全市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扩大现有二手车市场的经营规模,提升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
15、促进流通品牌建设。积极培育流通品牌,促进品牌体系建设。推动商业特色街建设,扶持“老字号”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品牌消费,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推介”等活动。加大对品牌企业的信贷和资金扶持力度,加快品牌建设推广进程。
四、改善流通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水平
16、努力保障市场供应。加强消费品市场的运行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销售变化趋势分析预测工作。进一步扩大市场监测商品范围,提高监测数据报送频率。加快监测企业信息泵的安装进度,提高市场监测的智能化水平。加快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机制,提高应急状态下重要商品的保障能力,确保市场供应。
17、规范零售企业发展。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加快成立我市连锁经营协会,推动行业自律。加快推进零售企业分等定级,规范我市零售企业的发展,在南昌百盛、丽华广场被商务部评定为金鼎百货店的基础上,加快我市百货店和大型超市金鼎店的培育工作,力争每年申报评定1―2个金鼎百货店和大型超市店。
18、加强食品消费安全。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增强城乡居民消费信心。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厂日常监管,加强定点屠宰厂规范生产,加快推动定点屠宰厂提升改造。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不法经营肉品行为。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大酒类流通监管力度,规范酒类市场秩序。
19、支持开展促销活动。鼓励零售及餐饮企业扩大销售,繁荣市场。简化审批手续,营造良好环境,积极支持零售及餐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引导企业加大供应保障,繁荣节假日消费市场。努力促进会展业发展,扶持商业展会活动的开展,宣传推介展示商品。
20、推进流通诚信建设。积极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加强流通法制建设,依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大企业违法成本,降低市场交易风险。
21、大力发展信用销售。积极推动商业信用保险业务发展,拓展商业信用服务,促进商业信用服务水平的提升。支持建立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开展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加强信用销售规范管理。促进信用销售发展,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加快零售业健康发展,努力扩大城乡居民消费。
五、优化流通发展环境,提升流通功能
22、培育商贸物流企业。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方式,促进商贸企业的结构优化升级,尽快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商贸企业。通过物流资源整合,提升物流业结构档次和技术水平,提供优质高效的一体化物流服务,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扶持商贸物流企业上市。
23、推进项目合作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4号)精神,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24、促进物流资源整合。积极拓展物流市场,增加物流需求与供给,促进工商企业物流业务外包。选择1至2家重点物流企业,进行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接工商企业物流业务外包试点。创建现代物流品牌,改善物流服务方式。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落户我市,提升我市物流业的档次及水平。
25、提升流通技术水平。加快推进先进技术的运用,提升商贸物流业的现代化水平。推进商贸业电子商务的广泛使用,加快连锁经营等新型经营模式的发展。提升物流业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和完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物流信息电子网络,实现物流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全面提升我市物流信息化综合能力。
26、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物流业服务标准和技术标准,推进物流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广物流网络系统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标准,有效整合物流网络节点,提高物流网络体系的运行效率。加快制定出台《南昌市物流企业认定标准》和《南昌市物流企业服务标准》,规范我市物流业的发展。
27、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加强物流企业管理,引导规范经营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开展洪城大市场周边物流市场集中治理,打击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等不法行为,取消无证经营、假冒伪劣物流企业,维护物流市场信用,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降低企业成本
28、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商贸物流业的支持,市级财政设立相应配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和贴息方式,调动地方和社会投入积极性,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和城市服务体系发展。
29、加大规划支持力度。支持商贸物流项目建设,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商业发展专项规划,科学制订项目规划条件,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对城区旧城、低洼危旧房改造地区,优先规划建设配套的商贸服务项目;住宅开发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严格按规划确定的面积和功能投入配套使用。在农村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新网工程的规划意见推进。
30、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加大对商贸物流业项目建设用地支持力度,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商贸物流业发展用地。加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商贸物流业用地比例。将重点商贸物流业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31、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按照省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精神,对我市小型商贸物流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针对现代物流出现的新服务业态和经营类别,加大扶持现代物流发展的力度,减征或免征物流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32、实施水电气同价政策。力争2―3年时间,逐步缩小工商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上的差别,积极推动国家鼓励类商业与工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同价政策的落实,切实减轻商贸流通企业负担。
二OO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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