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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谢佐等9名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 【发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青政〔2009〕45号
  • 【发布日期】2009-08-07
  • 【生效日期】2009-08-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青海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谢佐等9名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谢佐等9名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青政〔2009〕4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省政府决定参事换届工作分批进行,首批聘任谢佐、蒲文成、刘振华、张要武、韩文、冀康平、唐道城、黄梓平、马虎成等9名同志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参事,聘期五年。诚望受聘参事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实现科学发展、推进生态保护、加快改善民生”三大历史性任务,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民主监督”职责,多建顺民意的真言,多献遂民愿的良策,切实在破解青海经济社会发展难题上贡献才智,在实现青海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上奋发有为,为创出一条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积极的贡献。

青海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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