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上海盛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9〕1714号
  • 【发布日期】2009-09-01
  • 【生效日期】2009-09-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上海盛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上海盛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9〕1714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09〕107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上海盛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
此复。


二○○九年九月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