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纺织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文号】工信部消费〔2009〕438号
  • 【发布日期】2009-09-04
  • 【生效日期】2009-09-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纺织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纺织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消费〔2009〕438号)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务院颁布的《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10号)中明确提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竞争力的工作任务。为此,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纺织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管理工作,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认真总结和推广经验,引导广大企业更新观念,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
现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组织纺织企业贯彻落实。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