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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和撤销部分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复函
  • 【发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办字〔2009〕112号
  • 【发布日期】2009-09-15
  • 【生效日期】2009-09-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和撤销部分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复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和撤销部分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复函

(办字〔2009〕112号)




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调整和撤销部分公路动物防疫监督公路检查站的请示》(冀农牧发〔2009〕32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将怀来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从110国道沙城镇东2公里处调整到宝平公路(内蒙古自治区宝昌县至河北省平山县)官厅镇公安交警中队处,将黄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从海防公路歧口处调整到津汕高速天津市与河北省交界收费站处,撤销丰南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205国道东田庄处)。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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