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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填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事项调查表》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9-16
  • 【生效日期】2009-09-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填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事项调查表》的通知

关于填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事项调查表》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目前,我市机构改革正快速推进,“大部制”改革后,17个委局的100多项职能和事项将于近期向社会转移或委托。为掌握我市各社会组织承担政府相关职能和事项的现状,了解各社会组织对承接相关职能和事项的意愿及能力,征求各社会组织对规范承接政府职能和事项的意见和建议,使我市广大社会组织能有序、规范地承接这些政府转移或委托的职能事项,我局现开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事项的调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的机构改革政府将有大量的职能与事项不再从事或办理(附件1),为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开拓了更大的空间,各社会组织应有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做好承担政府转移职能的准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平稳、高速发展;

二、本次的调查结果将为政府部门转移职能和事项,遴选承接主体做参考,请各社会组织积极配合本次的调查;

三、请各社会组织认真填写《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事项调查表》(附件2),并根据政府转移出的职能与事项,结合自身的优势,提出可以承担的职能和事项;

四、请各社会组织把填好的《调查表》于9月22日(周二)下午16:30前社团发送到szwelson@126.com,民非发送到zchong1217@126.com。

附件:1.市政府转移出的职能及事项

2.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事项调查表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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