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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9-17
  • 【生效日期】2009-09-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做好国庆节日期间的工业经济运行工作,对保障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巩固工业经济企稳回升的良好势头,完成“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一揽子计划任务,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的组织协调。今年国庆节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且与传统的中秋节相连,假期时间较长,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庆祝活动的相关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相关工作,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生产,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正常运行。

二、做好节日期间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安排好节日期间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工作,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运行监测,继续做好重点调度企业日报和旬月报工作。加强对工业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发现并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处理好国际贸易摩擦对工业运行的不利影响。了解节日期间市场运行动态,做好节日期间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以及其他热点消费品等的市场监测和产销衔接,保障市场供应。

三、协调好工业领域煤电油气运等运行要素。密切监测煤电油气运和重要生产资料等运行要素的供需动态,做好趋势分析预测,强化综合协调。组织好电力供需双方的沟通,引导工业企业和电力企业安排好国庆节期间的电力供应,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工业系统物流协调工作,保证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平稳有序。

四、抓好工业应急保障协调工作。强化工业应急管理和应急工业品保障协调,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应急值守,进一步细化各项应对措施和预案,按有关要求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相关工作,安排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和治疗药品的生产、储备、调用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保障有力。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特别是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联系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值班室,010-68205055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010-68205285

二ΟΟ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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