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7年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 【发布单位】湖北省
  • 【发布文号】鄂政发〔2008〕8号
  • 【发布日期】2008-01-29
  • 【生效日期】2008-01-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7年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7年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鄂政发〔2008〕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3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按照《湖北省2003―2007年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管理,在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暴发和流行、保障畜产品安全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保障了城乡农副产品供应和公共卫生安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荆州、随州、鄂州、潜江等5市人民政府“2003―2007年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先进,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