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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连霍高速公路洛阳段改建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275号
  • 【发布日期】2009-10-27
  • 【生效日期】2009-10-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连霍高速公路洛阳段改建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连霍高速公路洛阳段改建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2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连霍高速公路洛阳段改建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连霍高速公路洛阳段改建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炳旭(副市长)

副组长:王夕中(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 震(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张志新(市交通局副局长)

曾建设(市发改委副主任、工业局局长)

乔建红(市规划局副局长)

宋观成(市国土资源局助理教研员)

李松民(市公安局局长助理、交警支队支队长)

马群社(市水利局副局长)

余 杰(市文物局副局长)

郭福伟(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玉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站伟(偃师市副市长)

陈 巍(老城区副区长)

马新红(孟津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四倍(新安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协副主席)

张明亮(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国军(市广播电视局调研员)

黄 欣(市长线局副局长)

雷呈杰(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宋广飞(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志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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