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商务部、国家原子能机构
- 【发布文号】商务部、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告2007年第46号
- 【发布日期】2007-07-25
- 【生效日期】2007-09-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告2007年第46号
商务部、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告2007年第46号
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2007修订)
第一部分
一、总说明
下述各段适用于《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
(一)本清单中所说明的各个物项既包括未使用过的物项,亦包括使用过的物项。
(二)如果对本清单中任何物项的说明不含限制条件或技术规格,这种说明是指该物项的全部品种。
(三)含有一个或多个受管制部件的任何不受管制物项(包括工厂),如果所含的一个或多个受管制部件是该物项的主要成分,而且可能移走或可能移作他用,则不应排除对这类物项的管制。
(四)不应由于部件的转让而排除对这类物项的管制。
二、技术控制
“技术”转让根据本条例并按照清单第二部分中的规定来管制。与清单第二部分所列任何物项直接有关的“技术”将在我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经受与设备、材料同样严格程度的审查和管制。
清单第二部分中任一物项出口的许可亦包含对同一最终用户出口该物项的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中最低限度应有的技术的许可。
对“技术”转让的管制不适用于“公共使用的”的信息和“基础科学研究”。
三、关于软件的说明
根据条例并按照清单第二部分的规定对“软件”转让进行管制。
对“软件”转让的管制不适用于以下“软件”:
(一)通常用以下方式提供给公众的软件:
1、在没有限制的零售点中销售;和
2、专用于用户自身安装而无需供应商进一步具体支持的;或
(二)“公共使用的”。
四、定义
(一)准确度
通常作为测量不准确度的度量,其定义为某一指示值同某一认可标准或真值的最大正负偏差。
(二)角位偏差:
在工作台上的工件已移出其初始位置后,精确测量的实际角位与理论角位之间的最大差值。
(三)基础科学研究:
主要为获得现象和可观察到的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而从事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此类工作主要不是针对某一具体的实际目的或目标。
(四)成形控制
系指根据指令进行两种或多种“数控”动作,该指令规定了下一个所要求的位置和到达该位置所要求的进刀速度。而进刀速度随彼此间的关系变化,以便得到一种所要求的成形。
(五)研发
涉及“生产”前的各个阶段:
1、设计
2、设计研究
3、设计分析
4、设计概念
5、原型的装配和试验
6、小规模试生产计划
7、设计数据
8、把设计数据转换成产品的过程
9、外形设计
10、总体设计
11、布置
(六)纤维或纤丝材料
系指连续的单纤丝、细线、粗纱、纱或带。
其中:
1、纤丝或单纤丝:系指纤维的最小增量,直径通常为几微米。
2、粗纱:系指一股大致平行的细纱束(典型情况为12-120根细纱)。
3、细纱:系指大致平行排列的一股纤维束(典型情况为200多根纤维)。
4、带:系指一种由通常预先浸渍过树脂并交织在一起或单向排列的纤维、细纱、粗纱、纱或细线等构成的材料。
5、纱:系指一股通常大致平行的纤维束。
6、细线:系指一股绞在一起的细纱束。
(七)纤丝:
见“纤维或纤丝材料”。
(八)公共使用的:
本清单所述的“公共使用的”系指已经公开使用的“技术”或“软件”,而对其进一步扩大使用可以不加限制(受版权限制的上述“技术”或“软件”被包括在“公共使用”的范围以内)。
(九)线性度:
(通常以非线性度衡量)是实际特性值相对一直线的最大正负值偏差(高端和低端读数的平均值),正值或负值,该直线的位置应使最大偏差均衡设置并减至最小。
(十)测量不确定度:
系指规定可测变量的正确值以95%的置信水平处于输出值附近多大范围内的特性参数。这种特性参数包括未修正的系统偏差、未修正的游隙和随机偏差。
(十一)微程序:
系指保持在一个特殊的存储器里的基本指令序列,通过把其参考指令引入指令寄存器开始执行该基本指令序列。
(十二)单纤丝:
见“纤维或纤丝材料”。
(十三)数控:
系指通过一种装置来执行某一过程的自动控制,该装置通常在操作中引入数字数据。
(十四)定位精度
根据第1.2.2项,连同下述要求提出和确定“数控”机床的“定位精度”:
1、检验条件(ISO 230/2(1998年)第3节或等效的国家标准):
(1) 在测量前12小时和测量期间,机床和精度测量设备要保持在相同的环境温度下。在预测期间,机床的滑座要连续地作与在精度测量期间所作循环同样的循环;
(2) 机床将配备随机床一并出口的机械的、电子的或软件的附件;
(3) 用于测量的测量设备的精度应至少优于预期机床精度的4倍;
(4) 用于驱动滑座的电源必须是:
① 线电压变化不得大于标称额定电压的±10%;
② 频率变化不超出正常频率的±2赫;
③ 不允许线路停电或断续供电。
2、检验程序(ISO 230/2(1998年)第4节或等效的国家标准):
(1) 测量时进给率(滑座速度)必须是快速横向移动的速率;
注意:对于产生光学品质表面的机床,进给率必须等于或小于每分钟50毫米;
(2) 必须以增量方式进行测量,即从轴向行程的一个端点至另一个端点而不返回到起始位置,每次移动都朝向目标位置;
(3) 在检验某一轴线时,其它的轴线必须保持在行程中间位置。
3、检验结果的说明(ISO 230/2(1998年)第2节或等效的国家标准):
测量结果必须包括:
(1) “定位精度”;和
(2) 正反向平均误差。
(十五)生产:
系指所有生产阶段,如:
1、建造
2、生产工程
3、制造
4、合成
5、组装(装配)
6、检查
7、试验
8、质量保证
(十六)程序:
系指电子计算机可执行的或可转换成可执行某一过程的指令序列。
(十七)分辨率:
测量装置可分辨的最小增量;在数字测量仪上为最低有效位。
(十八)粗纱
见“纤维或纤丝材料”。
(十九)软件
系指载入于有形媒体里的一个或多个“程序”或“微程序”的集合体。
(二十)细纱:
见“纤维或纤丝材料”。
(二十一)带:
见“纤维或纤丝材料”。
(二十二)技术援助:
技术援助可以采用下述形式:规程、技能、培训、操作知识和咨询服务。
说明:“技术援助”可以包括“技术数据”的转让。
(二十三)技术数据:
“技术数据”可以采用下述形式:蓝图、平面图、图表、模型、公式、工程设计和技术规格、手册与规程,它们被写入或记录在诸如磁盘、磁带、只读存储器等器件或其他载体上。
(二十四)技术:
系指本清单所列物项的“研发”、“生产”或“使用”所要求的特定资料。这种资料可以采用“技术数据”或“技术援助”的形式。
(二十五)纱:
见“纤维或纤丝材料”。
(二十六)使用:
系指运行、安装(包括现场安装)、维护(校核)、修理、大修和整修。
(二十七)细线:
见“纤维或纤丝材料”。
五、术语解释
(一) “核爆炸活动”包括:任何核爆炸装置或这种装置的部件或子系统的研究或研制、设计、制造、建造、试验或维护。
(二) “未受保障的核燃料循环活动”包括:任何反应堆、临界装置、转换厂、燃料元件制造厂、后处理厂、源材料或特种可裂变材料的同位素分离厂或独立的贮存设施的研究或研制、设计、制造、建造、运行或维护,而其现有的或未来的有关设施或装置在包容任何源材料或特种可裂变材料时,没有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保障的义务;或任何重水生产厂生产的任何核材料,或为重水生产所用的任何材料,没有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的义务;或没有履行这类义务时。
六、单位
本清单使用国际单位制(SI)。在任何情况下,国际单位制规定的物理量应被认为是正式建议的管制值。但机床的某些参数通常是用不属于国际单位制的单位表示的。
本附录通常使用的缩写符号(及其表示量值的前缀)如下:
A - 安培
Bq - 贝可
°C - 摄氏度
Ci - 居里
cm - 厘米
dB - 分贝
dBm- 毫瓦分贝(以1毫瓦为基准电平的分贝数)
g - 克;重力加速度(9.81m/s2)
GBq- 千兆贝可
GHz- 千兆赫
GPa- 千兆帕
Gy - 戈
h - 小时
Hz - 赫兹
J - 焦耳
K - 开〔尔文〕
keV- 千电子伏特
kg - 千克
kHz- 千赫兹
kN - 千牛
kPa- 千帕
kV - 千伏
kW - 千瓦
m - 米
mA - 毫安
MeV- 兆电子伏特
MHz- 兆赫
ml - 毫升
mm - 毫米
MPa- 兆帕
mPa- 毫帕
MW - 兆瓦
μF- 微法拉
μm- 微米
μs- 微秒
N - 牛顿
nm - 纳米
ns - 纳秒
nH - 纳亨
ps - 皮秒
RMS- 均方根
rpm- 每分钟转数
s - 秒
T - 特斯拉
TIR- 指示器总读数
V - 伏特
W - 瓦
第二部分
1.工业设备
1.1. 设备、组件和部件
1.1.1. 具有以下所有特性的高密度(铅玻璃或其他材料)辐射屏蔽窗,和专门为其设计的框架:
1. “冷区”大于0.09m2;
2. 密度大于3g/cm3;以及
3. 厚度为100mm或以上。
技术说明: 在1.1.1.1.项内,“冷区”这一术语系指设计申请书中暴露于最低辐射水平的窗口的视区。
1.1.2. 专门设计抗辐射的、或经认定能抗总辐射剂量为5×104Gy(硅)以上辐射而又不会降低使用质量的电视摄像机及其所用的镜头。
技术说明: Gy (硅)这一术语系指某一未屏蔽的硅样品暴露于电离辐射时所吸收的以J/kg为单位的能量。
1.1.3. “机器人”、“末端操纵装置”和控制器,如下:
1. “机器人”或“末端操纵装置”具有以下任一特性:
1. 按照国家安全标准专门设计,能用于处理高能炸药(例如,满足高能炸药电气法规标称值);或
2. 专门设计定为抗辐射的,能经受大于5×104Gy(硅)的辐射而不会降低使用性能。
技术说明: Gy(硅)这一术语系指某一未屏蔽的硅样品暴露于电离辐射时所吸收的以J/kg为单位的能量。
2. 为1.1.3.1.项所说的任何“机器人”或“末端操纵装置”专门设计的控制器。
说明: 1.1.3.项并不管制专门为诸如汽车喷漆台之类的非核工业应用所设计的“机器人”。
技术说明: 1.“机器人”
在1.1.3.项中,“机器人”系指一种操纵机构,它可以是连续轨径作业,或按点位作业,还可能使用“传感器”并具有下述特性:
(1) 多功能;
(2) 通过在三维空间中的可变移动能使材料、零件、工具或专用装置定位或定向;
(3) 包含三个或更多个可能装有步进电机的闭环或开环伺服装置;以及
(4) 通过教学、复演法或通过采用可编程序逻辑控制的电子计算机使该机有“用户可存取编程能力”,即无需机械干预。
注意1:
在上述定义中“传感器”系指物理现象的探测器,其输出(在转换成一种可由控制器解释的信号之后)能够产生“程序”,或修改程序指令或数字“程序”数据。它包括具有机器显示、红外线成像、声像、触觉测量、惯性位置测量、光学或声学测距或力测量或转矩测量等能力的“传感器”。
注意2:
在上述定义中,“用户可存取编程的能力”系指允许用户采用与下述方法不同的方法插入、修改或替换“程序”的设施:
(1) 布线或互接上的实际变化;或
(2) 包括输入参数在内的功能控制器的设定。
注意3:
上述定义不包括下述装置:
(1) 仅采用手动控制、遥控的操纵机构;
(2) 固定顺序操纵机构,它们是按照机械式固定的程序运动的自动运转装置。通过固定的止动件(例如销或凸轮)机械地限制该“程序”。采用机械的、电子的或电气的手段不可能改变或变更运转顺序和选择轨径或角度;
(3) 机械式控制可变顺序操纵机构,它们是按照机械式固定的程序运动的自动运转装置。通过固定的、然而却是可调的止动件(例如销或凸轮)机械地限制该“程序”。在固定的“程序”模式里,运转顺序和轨径或角度的选择是可以改变的。只有通过机械操作才能改变或修改(例如,更改所用销或调换凸轮)一个或多个运动轴上“程序”模式;
(4) 非伺服控制可变顺序操纵机构,它们是按照机械式固定程序运动的自动运转装置。该“程序”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只有通过机械式固定的二进制电气装置输出的二进制信号或可调的止动件才能使运动按顺序继续进行;
(5) 被称为笛卡尔坐标操纵系统的塔式起重机,是垂直排列贮存箱仓库的组成部分,用于存取贮存箱的内装物,供贮存或提取使用。
2. “末端操纵单元”
在1.1.3.项中,“末端操纵单元”包括夹持器、“有源加工单元”以及附在“机器人”操纵臂末端主夹板上的任何其他工具。
注意:
上述定义中,“有源加工单元”是一种对工件施加动力源、过程能量或对其进行检测的装置。
1.1.4. 能用来为放射化学分离作业或热室提供远距离操作的遥控机械手,具有以下任一特性:
1. 能贯穿0.6m或更厚的热室壁(“穿壁”作业);或
2. 能跨过壁厚为0.6m或更厚的热室顶(“跨顶”作业)。
技术说明: 远距离操作的机械手把操作员的动作转递给远距离操作臂和末端夹具。机械手可为“主、仆”型机械手,或者为通过控制杆或键盘操作的机械手。
1.2. 试验和生产设备
1.2.1. 滚压成形机床和具有滚压功能的旋压成形机床和芯轴,如下:
1. 该类机床具有以下两种特性:
1. 装有3个或3个以上滚轮(主动式或导向式);和
2. 按照制造厂提出的技术规格可配备“数控”单元或计算机控制器;
2. 转筒成形用的芯轴,用其制成内径在75mm至400mm之间的圆柱形转筒。
说明:1.2.1.1.项包括那些只有一个用来使金属变形的滚轮和两个用以支撑芯轴但不直接参加变形过程的辅助滚轮的机床。
1.2.2. 用于切削或切割金属、陶瓷或复合材料的机床,与其任何组合;根据制造厂的技术说明书,这类机床可以配备沿2个或多个轴同时进行“成形控制”的电子装置,如下:
注意:由其附属“软件”控制的“数控”单元,见1.4.3.节。
1. 车床,对于加工件直径大于35mm的车床,按照ISO 230/2(1988年)或等效的国家标准,“定位精度”在采取了所有补偿手段后沿任一直线坐标可达到小于6μm(总定位精度)。
说明: 1.2.2.1.项不包括仅加工贯穿进给的棒料,棒料最大直径等于或小于42mm,并且无法安装卡盘能力的棒料车床。车床可对直径小于42mm的加工零件进行钻、铣加工。
2. 铣床,具有下述任一特征:
1. 按照ISO 230/2(1988年)或等效的国家标准,“定位精度”在采取了所有补偿手段后沿任一直线坐标可达到小于6μm(总定位精度);或
2. 有2个或多个成形旋转轴。
3.可同时调正的“成形控制”的五个或以上的轴。
说明: 1.2.2.2.项不管制具有以下特征的铣床:
1. X轴行程大于2m;以及
2. 按照ISO 230/2(1988年)或等效的国家标准,沿X轴的总“定位精度”大于30μm。
3. 磨床,具有下述任何一种特征:
1. 按照ISO 230/2(1988年)或等效的国家标准,“定位精度”在采取了所有补偿手段后沿任一直线坐标可达到小于4μm(总定位精度);或
2. 有2个或多个成形旋转轴。或者
3. 可同时调正的“成形控制”的五个或以上的轴。
说明:1.2.2.3.项不包括下列磨床:
1. 具有下述所有特征的外圆、内圆和内-外圆磨床:
1. 限于最大工件外径或长度为150mm的加工;
2. 限于x,z,与c轴;
2. 坐标磨不具有总定位精度小于(优于)4微米的x轴或w轴.精度按照ISO230/2(1988)或等效的国家标准定。
4. 具有2个或更多个成形旋转轴并能同时调整进行“成形控制”的无丝型放电加工机(EDM)。
说明:1. 按照ISO 230/2(1988年)或等效的国家标准进行测量后,根据以下程序得出声称的“定位精度”水平,如果提供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并得到认可,可以用于每种型号机床的测试以代替对单个机床的测试。
按照如下程序得出声称的“定位精度”:
1. 选择某一型号5台机器以供评价;
2. 按照ISO 230/2(1988年)或等效的国家标准,测量直线坐标精度;
3. 测量每台机器每一轴线的精度值(A)。ISO 230/2(1988年)标准或等效的国家标准中介绍了计算精度值的方法;
4. 测量每一轴线的平均精度值。此平均值即可成为该型号机器每一轴线声称的“定位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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