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0-27
- 【生效日期】2009-10-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转发广东省民间组织总会《关于举办第二期清华大学“提升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能力”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关于转发广东省民间组织总会《关于举办第二期清华大学“提升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能力”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光明新区社会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民间组织总会《关于举办第二期清华大学“提升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能力”高级研修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和发动本区域行业协会报名参加该研修班,有关报名办法请按广东省民间组织总会《关于举办第二期清华大学“提升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能力”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11月12日前直接向广东省民间组织总会报名。
附件:《关于举办第二期清华大学“提升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能力”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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