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1035号
- 【发布日期】2008-10-13
- 【生效日期】2008-10-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颐和园谐趣园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颐和园谐趣园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1035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颐和园谐趣园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京文物〔2008〕107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颐和园谐趣园修缮工程立项。应进一步细化彩画方案,严格控制重绘范围,尽可能地保留现状,必须重绘的需明确标明范围;并补充关于叠石的专项保护维修方案。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
二、关于消防报警系统设计方案和防雷工程方案
(一)补充设计任务书和现场勘察报告。
(二)所有管线、设备的敷设应尽可能避免对文物构件的损坏,并减少对文物风貌的影响,方案中应补充该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设计。
(三)方案应根据有关法规报消防和气象管理部门审批。
请你局督促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必要的修改,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由你局核准后实施。
三、关于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方案
(一)补充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
(二)规范设计任务书。
(三)在认真学习规范的基础上,在方案中充分体现纵深防护体系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护体系。
(四)应做好本系统与颐和园总体安防系统的联动,补充相关设计和说明。
(五)补充分控制室的防护设计。
(六)完善图纸,规范符号标注。
(七)所有管线、设备的敷设应尽可能避免对文物构件的损坏,并减少对文物风貌的影响,方案中应补充该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设计。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作认真修改,另行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