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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鞍山市200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单位】鞍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鞍政发[2009]15号
  • 【发布日期】2009-11-07
  • 【生效日期】2009-11-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鞍山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鞍山市200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鞍山市200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鞍政发[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农业战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现代农业、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要目标,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河道生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设施农业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提高防洪抗旱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海城市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鞍山市200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县级优胜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高坨镇人民政府等25个单位鞍山市200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乡(镇)级优胜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西四镇人民政府等11个单位鞍山市200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乡(镇)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市水利局等8个单位鞍山市200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秀组织服务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范静国等176名同志鞍山市200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推动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入持续开展再创佳绩。全市农业战线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先进学习,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鞍山大发展、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鞍山市200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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