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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召开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党办〔2009〕25号
  • 【发布日期】2009-11-24
  • 【生效日期】2009-1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召开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的通知

(深卫党办〔2009〕25号)




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委卫生工委各隶属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探索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推广好的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现定于12月9日下午3时在市妇幼保健院召开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2月9日(三)下午3:00-5: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13楼会议室(福田区新洲路与福强路交界的东北角)。

三、会议内容:全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推广。

四、参会人员:

1.各区卫生行政部门、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办主任。

2.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3.市委卫生工委隶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办主任。

4.市委卫生工委隶属党委内设党总支部的党总支部书记。

5.市委卫生工委隶属党委不设党总支部的党支部书记。

五、因会议场地的限制,请各单位根据“参会人员分配表”分配名额组织人员参加,并于12月4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发到wsgw601@126.com。区属医疗卫生单位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统筹上报参会人员。

联系人:张木秀 肖燕芳 李令飞 电 话:25628346

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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