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哈委〔2009〕11号
- 【发布日期】2009-08-27
- 【生效日期】2009-08-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意见》的通知
(哈委〔2009〕11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现将《哈尔滨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加深理解认识。《指导意见》既是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成果,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文件。要把抓好学习贯彻《指导意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通过中心组学习会、领导班子会和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和贯彻落实。
二、完善具体措施,强化实际运用。要以《指导意见》为总纲目,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要注重实践、强化运用,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三、积极鼓励创新,完善长效机制。在学习贯彻过程中,要在把握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自实际,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要将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化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四、加强检查指导,促进贯彻落实。要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加强对《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指导意见》情况及时报市委、市政府。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09年8月27日
哈尔滨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加快“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我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意见如下。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建设
1、深刻理解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和根本工作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带领全市人民沿着科学发展道路阔步前进。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建设。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任务,要把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融入并贯穿于“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建设的各个领域、各项任务和整个过程中。
坚持发展第一要义。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惟有加快发展,才能创造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期盼和需求的物质条件,为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黑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抓住国家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扎实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从大城市、大农村市情实际出发,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重点任务。贯彻落实省委“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任务,充分发挥我市的农业资源、产业基础、城市规模、地理区位和科技人才等优势,深入推进哈尔滨市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中区、对外开放前导区和“冰城夏都”特色旅游区等五区建设。全力抓好千亿斤粮食产能、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老工业基地振兴、大项目牵动、旅游会展、民生保障、平安和谐、文明城市建设、科技支撑、文化建设等十大工程建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充实完善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内容要求,持续提高发展能力和水平。
二、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巩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推广普及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生产机械化,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治改造,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能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巩固发展绿色知名品牌,深入推进以畜牧养殖为重点的主辅换位,加快推进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农工换位,提高农产品经济附加值。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发展壮大农村劳务经济和农业观光经济,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5、深入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结合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调整的力度,促进要素资源向优势产业、高端产业和新兴产业集中,形成更为雄厚的产业基础。坚持扶优扶强,巩固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和石化产业的优势地位,推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生产技术网络化和集成化,改造生产服务流程。继续抓好各类工业园区建设,特别是航空汽车城和电子信息产业园、风电装备产业基地的开发建设,推动各类工业园区有序集中、扩容壮大。
6、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扶持各类就业型服务业发展,提升传统服务业档次水平,培育壮大以生产服务为主的高端服务业。深度开发旅游业,打造“冰城夏都”城市品牌。积极发展会展业,提升“哈洽会”、“冰雪节”等已有会展品牌的国际化和专业化水平,培育全国性、区域性会展新项目。加强区域中心市场和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打造区域商贸中心。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建立服务网点、开办各类业务、创新金融产品。加快现代物流中心和对俄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发展壮大服务外包业。鼓励支持中介服务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发展新的服务项目。
7、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科技资源与经济发展的融合。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挖掘整合科技资源,加快建设南岗知识创新区。推动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三区联动、融合发展”,打造高技术产业基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加快推进技术研发、科技资源信息共享、科技企业孵化、技术交易、科技投融资五大平台建设,改善科技创新条件。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各类科技人员创办经济实体。
8、大力发展民营企业,扶持壮大非公有制经济。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的优惠政策,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非公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公共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项目建设。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创业成长工程”,加大财税扶持力度,采取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中小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保持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大幅度提高非公经济比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9、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努力提高经济外向度。充分利用“哈洽会”、“冰洽会”、“哈科会”等平台,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大力发展加工和服务贸易,提高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资金、技术、项目和人才。积极推进对俄经贸合作战略升级,加快对俄贸易加工区和出口加工区建设,打造辐射全国的对俄合作服务平台、物流集散中心和金融中心。
10、实施大项目牵动战略,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围绕工业产业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等方面谋划生成并实施一批促进全市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快融资平台建设,抓住扩大内需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广泛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投入,用足用好信贷资金,做大做实哈投公司和市城投公司,探索搭建金融控股公司、水务投资公司和工业资产投融资平台,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的融资水平和投入能力,为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强化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干部包保项目制度,层层落实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为推进大项目建设提供组织和工作机制保障。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
1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实施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强化绩效管理、行政权力监督和行政问责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收费项目,再造审批流程。继续推进支出绩效、参与式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税体制改革,加快交通、供热、供排水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
1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力度,推动市属工业企业深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跨行业重组,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继续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加快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的步伐,全面完成市属厂办大集体改制。
13、扎实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积极化解乡村债务。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增强乡镇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农村生产生活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四、推动城乡共同繁荣
14、加快城乡规划布局一体化。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规划,科学确定分区功能定位,安排城乡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小城镇布局,加强对各类城镇分工的调控。统筹小城镇产业发展规划,以交通枢纽、经济比较发达的城镇和乡村为依托,大力促进特色经济发展。按照区位优势、资源特点、功能定位、历史文化和自然条件,合理安排功能设施、特点样式、生态保护等建设内容。
15、加快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着眼于三次产业互动、城乡经济融合,构建城乡分工合理、区域特点鲜明、生产要素和优势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城乡产业格局。加强城乡工业的协作配套,积极引导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企业向县域转移,鼓励城市企业与县域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产业对接和联合。大力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有序、充分流动,引导城市资本、技术和人才走向农村,为发展农村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16、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统筹城乡交通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与城市道路有效连接,形成干支相连、区域成网、城乡通达的交通网络。统筹城乡基本生活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住房、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互联网等设施建设,扩大基础设施的服务范围、服务领域和受益对象。
17、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分配、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城乡居民享受同样的服务保障。发展城乡各类志愿组织、社会公益机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做好城乡公益服务工作。完善城市支援农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
18、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大力培育县域主导产业,重点发展资源型精深加工业,形成一定规模的企业簇群。大力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开发区建设。提高县域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县域市场体系建设、投融资平台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大力发展县域民营经济,培养壮大民营经济骨干企业群体。
五、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19、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干部群众,进一步打牢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和树立“开放包容、时尚活力、诚信敬业、和谐奋进”的哈尔滨精神。
20、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要求,建立健全文化基础设施网络,抓好文化设施建设,改善公共文化服务条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逐年增长。鼓励企业、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吸纳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文化事业。发挥市场和社会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作用,积极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
21、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理顺文化产业的管理体制,促进不同类型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着力构建面向市场充满活力的文化产业运营机制。做大做强哈夏音乐会、哈尔滨啤酒节等文化品牌,培育壮大优势文化产业集群,形成文化主导产业、交叉产业、延伸产业和合作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加强城市建设管理
22、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功能。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加大市政公用设施的投入、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基础性重大项目建设和城市供水、集中供热、气源转换等改造工程。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确保城市交通安全、畅通、便捷、高效。围绕优化整合城市资源,统筹推进区域改造。实施“开发江北,两岸繁荣”战略,破解松北、哈西、群力等区域整体开发建设遇到的“瓶颈”障碍,加快新区建设。
23、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省委建设“三优”文明城市的要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程。完善市为主导、区为主体、街道和社区为基础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投资多元化、经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的城市管理体系,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建设干净、有序、文明的城市。
七、着力改善民生
24、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增加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总额,将贷款对象扩大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军人家属、外出返乡创业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等创业人员。关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民工培训,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好困难群体的就业安置。
2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和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建立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
26、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强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师资力量双向交流,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助学力度,有效保障困难家庭、进城务工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起点规划职业教育,优化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建设省内领先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7、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增强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推行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制和省级示范社区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治,积极落实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8、加大社会扶助力度。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健全社会救济机制,建立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同步增长的动态调整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实行普惠型的定期定量救助。加强社会福利和优抚工作,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档次。
29、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确保保障性住房不低于年度住房建设总量的20%。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坚持政府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提供货币补贴相结合,不断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给量。加大危房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安置房建设进程。
30、加强信访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大协调、督促和督办力度,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时限,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31、深化“平安哈尔滨”建设。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重拳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和恶性暴力犯罪活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强化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32、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向“硬指标”转变,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加强森林、河流、湿地等生态保护,构建自然宜居的生态安全网络,严格控制影响生态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快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地带性森林植被。抓好城乡绿化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加大松花江流域和城市内河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提高水环境质量。有效治理大气污染和扰民污染。
33、全面有效控制污染排放。严格控制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对高污染的落后产能行业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等重点污染防治工程。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工程。
34、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鼓励支持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以及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
九、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35、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大力支持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健全“直通车”等制度,完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机制。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落实好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
36、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献计献策。健全完善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专家论证、技术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建立决策反馈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振兴哈尔滨优秀创意奖”评选和“对标定位、争先创优”等活动,激发全市上下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7、提高依法治市水平。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完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不断提高各级政法机关和司法服务机构的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效保障。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38、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集体。扎实深入地抓好科学发展型领导班子建设活动,提高活动成效。改革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坚持“大规模培训干部”与“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统一,不断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本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倡导说实话、办实事的良好风气,崇尚进取精神和务实态度,形成干事创业、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创新责任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改进领导方式和绩效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9、提高改革创新的能力。解放思想,着力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思想障碍。倡导和树立敢为人先的意识,紧紧围绕事关全市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大胆实践,争创一流工作成绩。
40、提高促进和谐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增强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和全局观念,提高在复杂问题面前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能力和从实际出发化解矛盾的本领,善于把握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指挥和动员制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41、提高选人用人的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积极营造重德才、重业绩、讲奉献的用人氛围,让想干事、干好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受到重用。坚持在完成重大任务、解决复杂矛盾中考察识别干部,围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实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规划》,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调整充实以年轻干部为重点的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研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察评价体系,认真抓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集体讨论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42、提高廉洁自律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健全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和预防腐败制度,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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