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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川府函[2009]273号
  • 【发布日期】2009-11-27
  • 【生效日期】2009-11-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四川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川府函[2009]27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即将进入的“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促进灾区全面发展提高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确定规划的指导方针是编制规划的灵魂和核心,也是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举措的基础和依据。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方针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科学分析“5・12”汶川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的新变化,深入研究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带来的新要求,以新的视角对省情和发展环境进行深入的再思考再认识,紧紧围绕“两个加快”,着力打造“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从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社会建设的战略性推进,加快体制改革的战略性突破,加快开放水平的战略性提升入手,进行认真研究和深入思考,提出“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中长期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使其成为指导全省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重点研究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如何通过坚持“一主、三化、三加强”来推进全省跨越发展;二是如何通过妥善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化挑战为机遇来增强四川经济发展后劲;三是如何通过构建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四是如何通过增强创新能力和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培育新兴战略性产业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五是如何通过推进城镇化和建设新农村来调整优化城乡结构;六是如何通过优化生产力布局和发挥地区比较优势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七是如何通过节能减排和发展绿色经济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八是如何通过完善公共服务和加强社会管理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九是如何通过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是如何通过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来推动形成区域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等。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体现形势变化的要求,要反映国际环境的新变化、国内发展的新要求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新情况;二是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三是体现创新驱动的要求,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四是体现绿色增长的要求,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五是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六是体现充分开放的要求,立足四川、辐射西部、面向全国、融入世界;七是体现科学民主的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八是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工作

全省“十二五”规划主要工作包括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根据需要编制区域规划。

(一)编制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的依据。要在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明确“十二五”期间发展的战略重点,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等。

(二)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是政府指导特定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要围绕“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等,编制一批省级“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要合理把握不同专项规划的定位,减少专项规划之间的重复,避免矛盾。

(三)编制区域规划。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要根据实际需要,围绕总体规划提出的战略任务,突出重点区域,适时编制区域规划。要突出区域规划的战略性、空间性、跨行政区和有约束力的特点,做好编制工作中的部门、地区之间的衔接。

三、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立四川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任组长,副省长王宁任副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协调。

组建四川省“十二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对全省“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咨询论证和指导。

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负责编制,作为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要明确本领域的重大项目及布局。

省级区域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会同区域内市(州)人民政府编制,指导区域内的经济、人口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重大工程建设等。

四、编制工作的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09年10月到2009年12月底,采取委托研究、公开选聘等形式,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并组织市(州)、部门开展规划思路研究。起草形成我省“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广泛征求市(州)、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与国家“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衔接后上报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对口部委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规划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从2010年1月到2010年6月底,组织开展总体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形成总体规划框架。市(州)、部门研究提出纳入国家和省级总体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等报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工作方案,部署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其他专项规划以及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从2010年7月到2011年初,组织起草总体规划草案。做好总体规划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市(州)、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召开规划专家委员会论证会议,提出论证报告。开展省级规划与国家规划、各市(州)总体规划草案的衔接工作。总体规划草案经省政府审定后,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编制和衔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工作任务重、时序安排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早准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工作部署,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各阶段任务。

(一)提高规划认识。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规划编制理念,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教训,综合考虑“5・12”汶川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发展机遇,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我省省情和发展阶段特点,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增强中长期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和前瞻性。

(二)理清发展思路。理清规划基本思路是编制好规划的重要前提。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的发展条件和环境,注意把握好加快发展与科学发展的关系、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加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研究,形成发展思路,为“十二五”规划编制奠定扎实基础。

(三)突出规划重点。规划要重点突出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重大产业布局、推进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重要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公共服务等领域。对市场为主导的竞争性领域,规划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加强项目论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规范编制程序。规范规划编制程序是提高规划科学性的重要基础。要按照前期工作、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批准、发布等程序,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的要求,以程序的规范来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推进。各地、各部门在编制和审批规划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规划编制工作程序进行。

(五)加强规划衔接。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要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之间以及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措施的有机对接。各市(州)总体规划草案在送本级政府审定前,须报省发展改革委,与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进行衔接。要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区域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以及开发管制原则,进行涉及生产力布局的任务安排。

(六)提高社会参与度。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把规划目标任务切实转化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要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要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推进规划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要为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参与重大问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创造条件,把各方面研究成果作为编制规划的重要参考。

(七)提供组织保障。为保障“十二五”规划工作圆满完成,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门负责“十二五”规划工作的领导同志,形成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要将“十二五”规划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要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做好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规划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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