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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转发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2-28
  • 【生效日期】2009-1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转发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旅行社、导服公司、各社会考生:

现将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旅导[2009]10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此次考试报名及培训有关事宜,补充说明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个人报考者直接向我市报名点报名;旅行社、院校报考者由所在单位统一按要求收集报名材料后送到市旅游协会。

(二)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月15日。各旅行社和报名点应于2010年1月18日前将名单表及有关资料报送至市旅游协会汇总。

(三)我市所设报名点如下:

1.深圳市旅游协会

地址:福田区福星路166号福星大厦401室

电话:88297363、88297775

2.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

地址:深圳华侨城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三楼312室

电话:26931910(赵老师)

二、考前培训工作

考前培训自愿报名参加。各报名点可根据考生实际需要开设考前培训班和专题讲座,要注重培训质量,培训收费要合法、合理。

三、准考证和证书的领取办法

本次准考证和证书领取采用自取和邮寄两种方式。

(一)考生直接到报名点领取;

(二)快递至考生联系地址,邮寄费由考生支付。

特此通知。

(省旅游局通知原文及附件请点击以下地址下载:深圳市导游考评委员会(代章)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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