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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9年度深圳市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通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人发〔2010〕47号
  • 【发布日期】2010-01-19
  • 【生效日期】2010-01-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9年度深圳市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通报

关于表彰2009年度深圳市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通报

(深卫人发〔2010〕47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我市妇幼卫生工作者紧紧围绕“一法两纲”,继续贯彻落实“降消”项目,努力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进一步推进了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妇幼卫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了发扬成绩、总结经验,推动我市妇幼卫生工作更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经考核评选出的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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