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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调查我市抗病毒药物“磷酸奥司他韦胶囊”使用情况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2-01
  • 【生效日期】2010-02-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调查我市抗病毒药物“磷酸奥司他韦胶囊”使用情况的通知

关于调查我市抗病毒药物“磷酸奥司他韦胶囊”使用情况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急救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省卫生厅要求调查全省抗病毒药物“磷酸奥司他韦胶囊”(“达菲”或“可威”)使用情况,为编制“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等抗病毒药物储备计划提供依据。请各单位组织统计自2009年4月30日以来“磷酸奥司他韦胶囊”使用情况,填写《“磷酸奥司他韦胶囊”使用及储备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于2010年2月4日前以电子件的形式报我委应急办。区直属单位由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汇总上报。

(联系人:杨建斌,联系电话:25602198,邮箱:szswsjyjbg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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