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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参加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启动仪式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人发[2010]127号
  • 【发布日期】2010-03-05
  • 【生效日期】2010-03-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参加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启动仪式的通知

关于参加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启动仪式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27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健康教育研究所:

“深圳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启动仪式”将于2010年3月9日在罗湖区外国语学校举行,市领导将出席启动仪式。请各有关单位参加启动仪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3月9日16:00开始,15:50前进场。

二、地点:罗湖区外国语学校。

三、参加人员: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健康教育研究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区卫生局分管局长,光明、坪山公共事业局分管领导,防保科科长;各区慢病院分管院长、慢非科科长;各区健教所所长。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珉,联系电话:25601095)

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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