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汕头市
- 【发布文号】汕府〔2010〕22号
- 【发布日期】2010-03-08
- 【生效日期】2010-03-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汕头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批转市审计局关于2010年度汕头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批转市审计局关于2010年度汕头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汕府〔2010〕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同意市审计局《2010年度汕头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八日
2010年度汕头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市审计局
2010年我市审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市建设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牢牢把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核心,突出“三促进一保持”这一重点,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为我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保障。
今年审计项目计划的具体安排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继续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促进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大绩效审计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对经济运行中存在风险的反映,维护我市经济安全;加强对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的审计,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体制机制问题的反映,促进改革;二是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以“两个报告”的内容和需求为出发点,有效整合财政审计资源,改进审计项目组织模式,探索建立科学的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体系,增强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建设性和实效性;三是大力推动审计资源整合创新,围绕审计目标和工作重点,加强对全市审计统一组织项目的指导及统筹力度;加强审计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审计署和省厅的统一组织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确定2010年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如下:
一、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
(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以保障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促进灾后恢复重建目标顺利实现为目标,继续由市审计局组织对汶川县草坡乡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具体项目有草坡小学、草坡卫生院、乡公共服务设施用房重建等。重点关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和援建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工程质量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国家有关财税政策落实等方面情况。本项目在以前年度审计的基础上继续审计。本项目属署定专项审计项目,审计时间为2010年1月至12月,于5月上旬和11月上旬分别向省厅提交上半年和下半年审计报告。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摸清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揭示存在的主要问题与运行风险,促进地方政府规范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度为目标,由市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全市审计机关对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过度举债,偿债能力差的情况;政府统筹监管不力,为融资平台违规担保,加大财政风险的情况;提出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保障财政安全和金融安全,促进地方政府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度等方面的建议,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障。本项目为署定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010年 6月中旬前向省厅提交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二、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审计项目
(一)税收审计。以推动地税部门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为目标,由市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全市地税系统2009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市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和税收征管质量,揭露查处不按规定将税款征收入库、提前征税、税收空转和税收收入入错库等税收虚假行为,以及漏征、少征税款等问题。本项目属省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2010年4月底前完成。
(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投资项目专项审计调查。以保障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取得实效为目标,由市审计局继续组织相关科室和区县审计机关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负责汇总相关情况上报省厅。本项目要重点关注有关地区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策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摸清扩大内需投资总体情况和进展,反映部分行业或项目在执行环境监管、用地管理、金融政策和项目投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注重揭露在项目建设各环节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从政策、体制、机制等宏观层面深入分析原因,为中央和省经济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属省定专项审计调查,2010年10月中旬向省厅提交审计调查报告。
(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以把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度,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实施、资金分配使用、目标落实完成、工程实施后的达标情况为目标,由市审计局继续组织各区(县)审计局开展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学校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事实规划和方案制订情况;总体进度情况;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和项目管理情况等。本项目属省定专项审计,2010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分别向省厅提交上半年和下半年审计情况报告。
(四) 解决我省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专项审计。以保障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建立健全专项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取得实效为目标,由市审计局继续组织各区(县)审计局开展我市各地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各地是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制定了哪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来保障这两项政策措施长期有效地贯彻落实;各地保障这两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专项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配套到位和管理到位;各地在解决两个问题中存在哪些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项目属省定跨年跟踪审计,从2009年9月开始,至2011年1月结束。2010年4月底前和2011年1月底前分别向省厅提交截至2010年3月底止、截至2010年12月底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以及财政经费使用效果等情况,并跟踪之前审计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以保证基金安全完整,有效促进资金保值增值,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由市审计局继续组织各区(县)审计局对全市2009年度社保基金情况进行审计。在重点审计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效益性的基础上,审计检查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基金运行效益情况、内部管理控制以及监管情况等,从机制、体制和政策执行等角度出发,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有效履行职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项目属省定审计项目,2010年10月底前向省厅提交审计综合报告。
(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和项目顺利实施为目标,由市审计局和有关区县审计机关对2007-2009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2007-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总体情况,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政策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筹集、分配、投向情况,资金与项目管理、效益情况。本项目属省定跨年度专项审计,2010年4月底前向省厅提交审计综合报告。
三、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审计项目
(一)预算执行审计。由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并受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要以摸清财政收支总体情况,促进财政体制改革、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对预算收入真实完整性、预算分配和资金拨付使用的合规性和时效性、非税收入征管情况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加大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专项资金和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重点揭露和反映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和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预算分配不规范、预算约束弱化、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财政资金投向不合理、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以及由于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和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的高度分析原因,提出可操作性建议。本项目属法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2010年4月底前完成。
(二)配合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审计,今年仍采取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并以效益审计为重点的审计方式,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市城市管理局等30个市直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和各专项资金审计,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审计调查及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财务收支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要重点核实预算单位是否按照预算、财政制度所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是否按有关程序办理;各项收入是否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单位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时足额地将应上缴的预算收入按规定的预算级次、科目、缴款方式和期限缴入国库,有无截留、挪用或者拖欠的问题;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的收入使用情况以及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是否存在隐瞒截留、应收未收、乱收费、乱开支等违规问题。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主要检查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有无滞留、挤占、挪用,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有无多头立项、重复预算、不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等问题;分析专项资金结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分析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益。上述项目属市定效益审计,2010年4月底前完成。
(三)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由市审计局对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结算、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楼结算、市文化艺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市建设局金砂东路东延(金泰立交~金津桥)和天山路(金新北路~汕汾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结算审计等5个项目进行审计。通过审核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实评价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客观反映项目在工程管理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上述项目属市定效益审计,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赋予审计机关一项重要职能,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履行职责,勤政廉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个有效途径。今年市审计局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根据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市委组织部的委托进行,各区县审计机关也要根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委托,承接部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的审计,要重点关注资源、环境保护和民生问题,以及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和行政效果。通过审计,检查国家土地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及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投入是否与当地经济增长同步。对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重点检查财政资金特别是大额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检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重要经营决策、重大投资项目情况,以及职工平均收入情况等。本项目属市定审计项目,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财政决算审计。由市审计局对潮阳、潮南区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财政方针政策过程中出台的规章制度、措施等是否合规,检查有无乱开政策口子、越权批准减免;审计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重点揭露和反映财政收入质量不高、财政收入虚假等问题;审计非税财政收入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有无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等问题;审计有关部门、单位管理使用上级补助资金情况,检查资金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有无挤占挪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以及造成专项资金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注意从完善体制、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的角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属市定审计项目,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国有企业审计。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握重点,拓宽国有企业审计路子,将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企业绩效审计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合起来,在摸清企业家底的同时,依法处理和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维护国家经济权益。由市审计局对市建安集团公司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汕头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财务收支审计结合该司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一并进行。上述项目属市定审计项目,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各地审计机关要认真落实上级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并结合当地实际安排好自定审计(调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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