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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2005年度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津政办发〔2006〕012号
  • 【发布日期】2006-03-06
  • 【生效日期】2006-03-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天津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2005年度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2005年度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津政办发〔2006〕0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05年,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紧紧把握“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再上新水平”的总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定》(津党发〔2004〕7号),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直接利用外资和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全市对外开放工作再上新水平。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对外开放办拟定的我市2005年度直接利用外资和国内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05〕44号)的有关规定,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对外开放办公室、对内开放办公室分别对各考核单位直接利用外资额和国内招商引资实际完成额进行了核定和测评,市统计局开展了千家企业对政府主要职能部门、执法部门和有关服务单位为企业服务情况的测评调查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行政效能综合考评,提出了奖励建议,经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40家在2005年度为全市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为天津开放型经济发展再立新功。同时号召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向获奖单位学习,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对外开放工作水平,努力为天津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2005年度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

2005年度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奖

(一)直接利用外资工作

金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银奖: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和平区人民政府

铜奖:北辰区人民政府、武清区人民政府、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国内招商引资工作

金奖:和平区人民政府

银奖:宝坻区人民政府、南开区人民政府

铜奖:塘沽区人民政府、武清区人民政府、东丽区人民政府、大港区人民政府

二、升位奖

(一)直接利用外资工作

提升3位:河北区人民政府

提升1位:津南区人民政府、静海县人民政府

(二)国内招商引资工作

提升2位:河北区人民政府、河东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

提升1位:河西区人民政府、津南区人民政府

三、特别奖

(一)直接利用外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天津・浙江经济建设促进会、天津福建商会

四、服务奖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天津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经济委员会、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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