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10〕964号
  • 【发布日期】2010-08-10
  • 【生效日期】2010-08-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964号)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华寿发(2010)215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公司住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3层”,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4层”。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