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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于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务院
  • 【发布文号】国函〔2012〕96号
  • 【发布日期】2012-08-05
  • 【生效日期】2012-08-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于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批复

国函〔2012〕9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你部关于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要坚持“创新驱动、应用牵引、重点突破、协同发展”原则,把技术创新作为物联网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以应用带动产业发展,积极创新商业模式,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先行先试,探索经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促进我国物联网健康、持续发展的示范作用。
三、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研究解决示范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对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按照《规划纲要》要求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在规划实施、项目安排、财税优惠、金融服务、人才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江苏省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工作,抓紧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资源,加快推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国务院
201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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