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发[2005]91号
- 【发布日期】2005-12-21
- 【生效日期】2005-12-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省级预算和各地预算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省级预算和各地预算的通知
(甘政发[2005]9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5〕37号)要求,现就编制2006年省级预算和各地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省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全省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改善。中央稳健财政政策的继续实施,也将有利于全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推进,将进一步强化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减少财政“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但经济运行中仍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由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任务较重,已经确定的减收增支政策较多,2006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比较突出。从财政收入方面看,全面取消农牧业税,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完善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收入政策的调整,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从财政支出方面看,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就业再就业,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支持粮食生产,支持“三农”、教育、科技、卫生等事业发展,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偿还政府到期债务等都需要财政预算增加支出。
根据对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2006年全省财政工作和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委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准确执行中央稳健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促进全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狠抓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保障“三农”、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公共卫生、教育、科技以及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需要;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深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2006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增幅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贯彻中央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搞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国家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和烟草特产税转型改革等政策。
(三)巩固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成果,按照完善后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安排好出口退税预算,保证及时足额支付。
(四)认真落实中央税制改革政策,积极做好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实施工作,配合做好调整和完善资源税的准备工作。
(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六)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不得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立即纠正。
三、2006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深化改革的要求,中央继续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继续减少中央财政赤字和国债项目资金规模,同时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投资,调整国债项目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方向和结构。各部门要按照中央投资取向和重点,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努力解决项目储备不足的问题,争取使更多符合省情、能促进经济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列入中央支持范围。同时,要进一步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程序,全面推行跟踪问效制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围绕中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支持力度。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落实中央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和化解乡村债务试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三补贴”政策和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科技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投入力度。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大力支持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落实中央补助资金,提高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加快推进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整县推动的办法,支持做好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工作。积极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支持实施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三)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政策,将城市低保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10%。继续积极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做好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困难企业、破产企业离休干部“两费”足额按时发放问题。积极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支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努力解决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加大对抗灾救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四)保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努力保证财政对教育、科技的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大力支持发展义务教育,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责任明确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强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村基层文化发展。加大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增加对医疗单位的差额补助,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继续支持生态和环境保护,加大对兰州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和黄河甘肃段水污染治理的支持力度。增加公检法司支出,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五)贯彻“改革抓企业”方针,增加投入,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推动实施工业强省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技术改造等工作,基本完成国有工业企业、农垦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工作。认真落实扶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增加科研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产权重组,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同时,按照省委积极推进以“四加一”为重点的各项改革要求,抓紧启动农垦改革、粮食企业改革、流通领域改革、公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
(六)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问题,在2006年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要切实加强商场、宾馆、医院、学校、文体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众场所安全工作,对存在的堵塞疏散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和漏洞要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积极支持做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基础工作,切实改善工矿企业特别是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全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七)加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政策力度,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落实“三奖一补”政策,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基层政权运转保障程度。落实对少数民族州、县的有关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八)积极支持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相关工作。认真开展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落实好国家公务员工资和津贴制度改革方案。
(九)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除重大政策性支出外,其他专项性支出原则上实行零增长。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培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禁搞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四、进一步做好预算编报工作
编制2006年省级财政预算,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深化基本支出预算改革和项目支出预算改革,稳步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工作。二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大力推进综合预算。继续扩大省级部门和单位“收支脱钩”管理范围,具有非税收入的省级部门都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实行直接缴库或集中汇缴,确有需要的,实行就地缴库。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2006年省级部门要在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改革的预算单位级次,逐步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改革范围。四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注重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各市州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管理办法,继续扩大部门预算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加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市州财政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县区市财政也要加快推进改革。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各市州政府要进一步做好政府预算编制工作,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预决算的监督。
各市州预算(草案)经市州政府审核后,应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将汇总的本地区预算(草案)报省财政厅审核;各市州应于2006年4月底前,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
五、对2005年预算执行的要求
2005年1―10月份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均保持较快增长;财政支出比去年同期有一定增长,工资发放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努力增收节支,加强配合协调,强化税种和税源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税源的有效监控,加大对个体企业、民营企业及各类改组、改制企业的税收征管力度,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确保全省收入预算圆满完成。要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96号)精神,合理调度资金,狠抓支出进度,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要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反对铺张浪费,防止年终突击花钱,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安全性。同时,要妥善安排使用好财政超收收入。省级财政超收主要用于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市县财政超收部分要用于重点支出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和消化历年累计挂帐赤字目标。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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