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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于确定三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务院
  • 【发布文号】国函〔2013〕20号
  • 【发布日期】2013-01-30
  • 【生效日期】2013-01-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于确定三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确定三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的通知

国函〔2013〕20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国务院确定,三沙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请在办理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时遵照执行。

国务院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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