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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发布文号】人社部发〔2017〕87号
  • 【发布日期】2017-11-24
  • 【生效日期】2017-1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部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文件因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原有依据已废止等原因,应当宣布失效或废止。现宣布失效26份文件(见附件1),废止76份文件(见附件2)。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http://www.mohrss.gov.cn/gkml/xxgk/201711/W020171129595820011853.doc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http://www.mohrss.gov.cn/gkml/xxgk/201711/W020171129595820020474.do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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