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南昌市
- 【发布文号】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
- 【发布日期】2007-04-10
- 【生效日期】2007-04-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的决定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的决定
(2007年2月14日南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7年3月29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2007年4月10日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
南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废止〈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2005年8月31日南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05年9月23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