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 在全省实施文化重点工程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
在全省实施文化重点工程意见的通知
(1993年11月15日吉政发〔1993〕1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省文化厅制定的《关于在全小实施文化重点工程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全省实施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是文化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发达的边疆近海省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沿边、沿线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为此,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使之与全省文化重点工程的总体规划与实施步骤相衔接,以保证规划目标如期按质实现。
三、要继续完善落实各项文化经济政策,多渠道筹集专项建设发展资金,与国家和省里的资金相配套,保证对文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要着力解决目前一部分口岸城镇、边境重点乡镇和内地中心集镇无图书馆、艺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影剧院和文化娱乐中心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抓好市、县两级文化设施的完善与配套。一些当前建设确有困难的项目,要纳入计划,并预留场地,以便将来建设。
四、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建。各级计委、财政、人事、税务、工商、旅游、广播电视、科委、教育、体育等部门要主动配合文化部门,各负其责,协调工作,认真抓好全省文化重点工程的实施。
关于在全省实施文化重点工程的意见
省政府: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第六次党代会作出的建设发达的边疆近海省的重大战略部署,全省各级文化部门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对1991年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纲要制订的《吉林省农村文化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期间发展计划要点》进行了修订,本着精神文明重在建设,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于经济建设并与之配套同步发展的原则,按照建设发达的边疆近海省战略目标调整文化发展战略,形成了从1993年到本世纪末在全省实施文化重点工程的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总体构想与基本框架
根据建设发达的边疆近海省对文化事业发展的要求,实施全省文化重点工程,要以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支持和保证我省经济加速发展,实现开边通海、开放富省为最高目标。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文化建设,一方面大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为经济加速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社会保证;一方面借助文化的阵地、载体和媒介,牵线架桥,搭台唱戏,服务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贸旅游和友好往来等活动,为经济加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在建设发达的边疆近海省的伟大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自身的发展。
全省文化重点工程的基本框架是以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以边境线和铁路、公路线为纽带,以边境开放口岸和内地中心集镇为重点,沿边、沿线向全省辐射,争取在本世纪末之前这段重要时期内,使文化建设与农村奔小康的战略目标相配套,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门类齐全、功能充分,具有鲜明的民族和地方特色,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为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所需要的民族化、大众化、社会化、现代化的综合文化服务体系,把我省文化事业的发展推向一个新阶段。
上述基本框架可以概括为“外抓一条线,内抓一大片”,由此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整体布局。据此,我们具体规划“一条线”为“两江边境文化长廊工程”,“一大片”为“百镇文化中心辐射工程”(详见省文化厅下发的《吉林省两江边境文化长廊工程规划要点》和《吉林省百镇文化中心辐射工程规划要点》)。
“两江边境文化长廊工程”既是文化部部署的全国万里边境文化长廊建设工程的一部分,又与我省建设发达的边疆近海省的战略部署相一致。“两江”即指与俄罗斯、朝鲜划界的图们江和鸭绿江,以此代表我省1400多公里边境线。我省沿边一州两市、九县一区,共有43个乡镇、13个对外开放口岸。两江边境文化长廊工程的规划内容,就是以珲春等开放口岸、沿江经济开发区和旅游景点的文化建设为重点,建成一条文化与经贸、旅游等方面相结合的沿边对外开放带和窗口发挥作用。
“百镇文化中心辐射工程”则是面向内地广大地区,选择沿铁路、公路线分布的百个左右(约占全省农村集镇总数的三分之一)交通方便、信息集中、商业活跃、市场发达且有一定经济发展规模与实力的较大集镇为基点,以这些经济建设的增长点作为文化建设的增长点,把这些遍布全省的区域经济中心首先建成本地文化中心,并使之向周边辐射,以其示范和服务的功能与作用,把全省广大地区带动起来。
二、规划目标和实施步骤
以“两江边境文化长廊工程”和“百镇文化中心辐射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全省文化重点工程,应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有计划、分阶段地进行综合配套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一)文化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公益文化事业,在市、县两级文化设施逐步填平补齐、配套完善的基础上,重点口岸城市和内地中心集镇逐步做到有图书馆、文化馆(站)、影剧放映演出场所、科技文化服务中心等基础文化设施,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博物馆。文化设施建设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改造项目的重点是增加功能,扩大服务,综合利用。
(二)文化网络建设。坚持以群众文化为主,以各类文化设施和阵地为依托,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各类文化艺术群体和纵横义错的开放性文化活动网络。认真抓好充分体现时代性、民族性、群众性的节日文化、民俗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各方面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繁荣社会文化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文化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文化管理干部队伍、文艺辅导人员队伍、文艺活动骨干队伍的建设。各艺术院校要有计划、有目的地为边境地区和农村乡镇培养文化艺术人才。搞好中小学艺术教育,培养文化艺术后继人才。抓好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提高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集中培训、学术义流、办班辅导等方式,壮大文化活动骨干队伍,提高文化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
(四)文化基地建设。依据本地经济、文化资源优势和特点,重点建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图书信息基地,长白山自然景观、珲春边境风光、集安高句丽文物考察等旅游文化基地,朝鲜族、蒙古族、满族等民俗文化基地,民间歌舞、二人转、鼓吹乐、剪纸、绘画等民间文化基地,风筝、根雕、微雕等工艺美术基地和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基地,使之逐步形成规模,占领市场,面向全国,走向世界。
(五)文化市场建设。随着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力发展艺术演出、文化娱乐、音像制作发行、书报刊发行、电影发行放映、信息咨询、文物复制、艺术培训、美术装璜、艺术品经销、文化科技开发等投资少、见效快、容量大且与边境、农村生产生活贴近的各类文化产业。与此同时,大力培育和建设农村文化市场,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文化市场体系和保护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文化产品流通体制,利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使之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按照上述规划要求,到本世纪末,在边境地区新建或改造博物馆、图书馆、文化(艺术)馆和多功能文化娱乐中心20个;在全省发展乡镇图书馆和文化馆100个,形成群众性文化活动群体50个,建设旅游文化.民俗文化.民间文化、工艺美术和对外文化交流基地50个。根据上述规划和目标,各地可从实际出发,确定具体项目和实施步聚。就全省而言,计划分三步走:第一步,“八五”期间,边境地区重点口岸和部分重点乡镇,三分之一内地中心集镇达到标准要求;第二步,“九五”前三年,边境大多数乡镇和重点村屯,三分之二内地中心集镇达到标准要求;第三步,“九五”后两年,“两江边境文化长廊工程”和“百镇文化中心辐射工程”建设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并逐步配套和完善,为2000年至2010年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和措施保证
(一)各级政府都要把实施文化重点工程纳入建设发达的边疆近海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来,切实提高对发展建设文化事业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为抓经济建设而抓文化建设,象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好文化建设。要依据全省文化重点工程的规划和目标,制定本地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要具体组织实施,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证。
(二)继续完善落实各项文化经济政策,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证对文化重点工程的投入。“两江边境文化长廊工程”和“百镇文化中心辐射工程”的建设资金主要依靠地方自筹。与此同时积极争取文化部与国家计委用于边境文化长廊建设的专项补助资金,并由省里按规定保证相应配套资金,使全省文化重点工程所需资金有可靠的保证。要大力贯彻社会文化社会办,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提倡和鼓励集体、个人、合资、外资等多方投资建设文化项目,千方百计加快建设步伐。
(三)把文化重点工程建设同创建社会文化先进县活动结合起来,推动规划目标的贯彻落实。在规划确定“两江边境文化长廊工程”和“百镇文化中心辐射工程”的同时,进一步调整和确定社会文化先进县的建设标准和工作要求,争取在“八五”期间再有三分之一的边境县(市)和五分之一的“九五”期间将更多的边境和内地县(市)建成文化先进县。
(四)各级文化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认真做好全省文化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力工作。要在论证规划、制订计划、确定目标、完善政策、综合反馈、组织指导等方面,主动积极地当好参谋;充分调动文化系统自身的积极性,采取分类分片包干的办法,把任务指标分解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敢闯敢试,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抓好文化建设;转变职能,转变思想,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搞好服务;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建,加速文化重点工程的建设。
(五)切实加强领导,逐级建立领导制度,确定领导责任。省里由省政府主管领导同志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文化厅、计经委、财政厅、民委、旅游局、海关、边防局等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一些重要问题。省里还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组织检查汇报,召开经验交流会,尽最大努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文化重点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地可参照执行。
吉林省文化厅
一九九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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