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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从严治理市容市貌的通告
  • 【发布单位】81508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4-05-14
  • 【生效日期】1994-05-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从严治理市容市貌的通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从严治理市容市貌的通告

(1994年5月14日)

为维护我市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整洁的市容市貌,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青岛市城市管理有关法规,现将依法从严治理市容市貌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生活垃圾,必须在每日晚18点至21点,按指定地点倾倒,超过时间或不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的,责令清除,并对单位和个人分别处200元和2元罚款。个人的建筑垃圾或生产经营单位的垃圾,由其自行清运或委托垃圾清运单位清运,对随意倾倒的,责令其清除,并对责任者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

二、清运垃圾,必须运至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违者,按每车次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对车主处以1000元罚款;运输散体、流体物料未封盖严密的,按每车次对驾驶员处以20元罚款,污染路面的,责令其清除,并对责任者按每平方米0.5元处以罚款。

三、在街道(含308国道、小白干路两侧20米范围内)和公共场所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污物,不准乱丢杂物,不准乱贴乱画、乱刻乱涂等;违者,责令清除,并处以2元罚款;在单位和个人卫生责任区范围内(含绿化带和行道树),发现垃圾杂物或有飘浮悬挂废弃物的,责令清除,并处以20元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利用沿街树木、线杆等挂晒衣物或吊装物品;违者,责令清除,并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四、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围挡,产生的垃圾要日产日清;在围挡外5米范围内有积存垃圾的,按每平方米20元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处理后再违反的,责令停工整顿三天,直至取消在青施工资格。

五、严禁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毁坏花草树木(含庭院花草树木),违者,按绿地占用费或补偿费的3倍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退出。

六、经批准设立的集贸市场、停车场、早夜市、摊点群,管理单位须按批准的范围划出标志,不得超出批准范围经营;早夜市、摊点群的经营者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撤离并清理场地。违者,对管理单位处以200元罚款;对擅自在主干道两侧停放车辆、摆摊设点的,处以20元罚款。

七、除经市政府特许并经市政、公安主管部门批准的季节性摊点外,一律不再批准经营性占路;市区主干道现有经营性占路及其他占路(建筑施工除外),均须于1994年6月底前清除;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占用道路、广场,但超过批准占用时限、范围的,责令立即退出,并按占路费标准2至5倍处以罚款;经批准挖掘道路,但逾期不回填的,除按挖掘面积和堆土面积收取占路费外,处以5000元罚款。

八、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搭建临时建筑;违者,责令限期拆除,并按每平方米50元处以罚款。

九、对举报违反本通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由有关部门对举报者按罚款额30%的比例予以奖励。

十、本通告由公安巡察部门和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工商行政、市政工程、园林绿化、规划等管理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实施。

十一、本通知适用于市内五区和崂山区、黄岛区的城区。

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关于依法从严治理市容市貌考核奖罚办法》

(青政发〔1994〕66号)

关于依法从严治理市容市貌考核奖罚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方式
市政府考核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考核所属部门、单位及负责人。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考核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考核工作实行行政督查、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城市居民及单位对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应根据举报内容和处理情况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新闻单位对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要予以报道、曝光。

二、考核奖罚办法
(一)考核市容市貌的管理情况,以《通告》列入的事项为主要内容,总分为1000分,区别不同单位、部门的责任,确定各自所占的分数,不达标项目按《责任目标考核表》确定的分值从中扣除。
(二)考核工作实行定期(一般每月)检查,随时抽查、群众举报与新闻曝光等相结合的方法,涉及一项扣除相应分值。
(三)管理目标经过考核,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总得分达到各自总分数的90-96%的不奖不罚;超过97%以上的,由市政府给予奖励;低于89%的受罚。
(四)考核奖惩的具体办法是:年终得分达不到各自总分数89%的责任单位和部门,扣罚分管领导100元;达到97%以上的责任单位和部门,奖励分管领导100元。年终一次兑现。

三、扣罚标准
扣罚标准按“依法从严治理市容市貌考核表”(附后)执行。

四、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对所属部门、单位的考核奖罚办法。

依法从严治理市容市貌考核表
┏━┯━━┯━━┯━━━━┯━━┯━━━━━━━━━┯━━┯━━┯━━┓
┃序│考核│项目│ │占分│ │扣分│实得│考核┃
┃号│项目│分数│责任单位│比率│ 扣分标准 │比率│ 分 │部分┃
┠─┼──┼──┼────┼──┼─────────┼──┼──┼──┨
┃ │ │ │ │ │1.垃圾不按指定时间│ │ │ ┃
┃ │乱倒│ │区政府 │ 80 │、地点倾倒 │0.8 │ │ ┃
┃1 │垃圾│100 ├────┼──┤2.垃圾做不到随产随├──┼──┤ ┃
┃ │ │ │市环卫局│ 20 │清 │0.2 │ │ ┃
┃ │ │ │ │ │发现一处扣一分 │ │ │ ┃
┠─┼──┼──┼────┼──┼─────────┼──┼──┼──┨
┃ │ │ │ │ │清运垃圾撒漏,运输│ │ │ ┃
┃ │清运│ │区政府 │80 │散体、流体物未封盖│1.6 │ │ ┃
┃2 │垃圾│100 ├────┼──┤严密,污染路面 ├──┼──┤ ┃
┃ │ │ │市环卫局│20 │发现一处扣2分 │0.4 │ │ ┃
┠─┼──┼──┼────┼──┼─────────┼──┼──┼──┨
┃ │公共│ │区政府 │50 │公共场所有污物、废│0.5 │ │ ┃
┃3 │场所│100 ├────┼──┤弃物垃圾等 ├──┼──┤ ┃
┃ │卫生│ │公安局 │50 │发现一处扣1分 │0.5 │ │ ┃
┠─┼──┼──┼────┼──┼─────────┼──┼──┼──┨
┃ │ │ │ │ │1.建筑工地不按规定│ │ │ ┃
┃ │建筑│ │区政府 │20 │围挡 │0.2 │ │ ┃
┃4 │工地│ 100├────┼──┤2.围档外5米内有积├──┼──┤ ┃
┃ │ │ │市建委 │80 │存垃圾 │0.8 │ │ ┃
┃ │ │ │ │ │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 ┃
┠─┼──┼──┼────┼──┼─────────┼──┼──┼──┨
┃ │ │ │ │ │1.侵占城市绿地 │ │ │ ┃
┃ │公共│ │区政府 │50 │2.行道树死、缺株 │0.5 │ │ ┃
┃5 │绿地│100 ├────┼──┤3.绿化带内有垃圾杂├──┼──┤ ┃
┃ │ │ │市园林局│50 │物 │0.5 │ │ ┃
┃ │ │ │ │ │发现一处扣1分 │ │ │ ┃
┠─┼──┼──┼────┼──┼─────────┼──┼──┼──┨
┃ │ │ │ │ │1.集贸市场、早夜市│ │ │ ┃
┃ │ │ │ │ │、摊点群,暴市超批│ │ │ ┃
┃ │集贸│ │区政府 │50 │准面积 │ 1 │ │ ┃
┃6 │市场│100 ├────┼──┤2.早夜市、摊点群,├──┼──┤ ┃
┃ │ │ │市工商局│50 │超时间经营 │ 1 │ │ ┃
┃ │ │ │ │ │3.场地环境卫生差 │ │ │ ┃
┃ │ │ │ │ │发现一处扣2分 │ │ │ ┃
┠─┼──┼──┼────┼──┼─────────┼──┼──┼──┨
┃ │ │ │ │ │1.未经批准的摊点 │ │ │ ┃
┃ │ │ │ │ │2.自发摊点群、不取│ │ │ ┃
┃ │ │ │区政府 │50 │缔的 │0.3 │ │ ┃
┃ │乱设│ ├────┼──┤3.季节性临时摊点占├──┼──┤ ┃
┃7 │摊点│85 │ │ │人行道未经联合定点│ │ │ ┃
┃ │ │ │市工商局│20 │批准的 │0.2 │ │ ┃
┃ │ │ ├────┼──┤4.主干路上流商浮贩├──┼──┤ ┃
┃ │ │ │市公安局│15 │发现一处扣0.6分 │0.1 │ │ ┃
┃ ├──┼──┼────┼──┼─────────┼──┼──┼──┨
┃ │ │ │ │ │主干道及人行道乱停│ │ │ ┃
┃ │乱停│ │ │ │车辆发现一处或辆扣│ │ │ ┃
┃ │车辆│15 │市公安局│15 │0.1分 │0.1 │ │ ┃
┠─┼──┼──┼────┼──┼─────────┼──┼──┼──┨
┃ │ │ │ │ │市区主干道两侧(含│ │ │ ┃
┃ │违法│ │区政府 │60 │308国道、小白干│1.2 │ │ ┃
┃8 │建筑│100 ├────┼──┤路)有新建违法和临├──┼──┤ ┃
┃ │ │ │市规划局│40 │时“棚、厦”。 │ │ │ ┃
┃ │ │ │ │ │发现一处扣2分 │0.8 │ │ ┃
┠─┼──┼──┼────┼──┼─────────┼──┼──┼──┨
┃ │ │ │区政府 │30 │1.未经批准的占掘道│0.6 │ │ ┃
┃ │ │ ├────┼──┤路 ├──┼──┤ ┃
┃ │违法│ │市政总公│ │2.批准的但逾期不恢│ │ │ ┃
┃9 │占掘│100 │司 │40 │复路面 │0.8 │ │ ┃
┃ │路 │ ├────┼──┤3.违章占路经营的 ├──┼──┤ ┃
┃ │ │ │市公安局│30 │发现一处扣2分 │0.6 │ │ ┃
┠─┼──┼──┼────┼──┼─────────┼──┼──┼──┨
┃ │ │ │ │ │1.门前三包,无专人│ │ │ ┃
┃ │ │ │ │ │负责 │ │ │ ┃
┃ │门前│ │ │ │2.保洁达不到标准 │ │ │ ┃
┃10│三包│100 │区政府 │100 │3.卫生责任区内有垃│0.1 │ │ ┃
┃ │ │ │ │ │圾、杂物、废弃飘浮│ │ │ ┃
┃ │ │ │ │ │树挂物 │ │ │ ┃
┃ │ │ │ │ │发现一处扣0.1分 │ │ │ ┃
┗━┷━━┷━━┷━━━━┷━━┷━━━━━━━━━┷━━┷━━┷━━┛
备注:考核总分为1000分:其中区政府570分、公安局110分、建委
80分、工商局70分、园林局50分、环卫局40分、规划局40分
、市政总公司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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