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广东省“九五”规划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广东省“九五”规划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粤府办[1994]3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全省“九五”规划工作会议纪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有关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全省“九五”规划工作会议纪要
全省“九五”规划工作会议于1994年7月26日至27日在广州召开。各市主管计划的副市长、计委主任和省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副省长张高丽就“九五”规划工作讲了话,并提出明确要求,省计委主任林树森就编制全省“九五”规划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会议交流了情况,研究了我省“九五”时期经济发展方向和重点。现纪要如下:
一、提高认识,搞好“九五”规划工作。
“九五”规划是我省在中央作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规划目标及相关措施正确与否,在我省二十年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非常重要。要通过科学论证,确定目标,提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措施,确保实现2000年前十年第一阶段战略目标。
二、突出“九五”计划期间发展重点,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要认真总结“八五”规划编制经验,正确把握“九五”计划期间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突出“九五”计划期间社会经济重大问题的研究。“九五”计划期间将是我国经济从传统的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时期。要依据这两大变化特点,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和预测“九五”计划期间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特别在预测市场需求,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优化,推动科技进步和开发智力资源,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九五”规划与二十年规划的衔接,科学确定各项经济指标、重大项目布局。在规划时要着重考虑下列问题: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九五”计划期间,经济能否再上一新台阶,很大程度取决于能否提高产业层次。必须稳定提高第一产业,切实加强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海洋产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经济增长新的生长点,提高产业技术含量和经济效益,促进新的优势形成。
(二)加强农业、能源、交通、通讯、科技教育、水利和城市建设,安排一批跨世纪的重点建设项目,使之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要求。
(三)推进地区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各地区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不同,产业发展重点和速度要有所区别。在因地制宜地发展各具特色产业的同时,要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与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密切结合起来,特别要重视重大项目的合理确定与布局,加强外引内联,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
(四)在更高层次进一步扩大开放。全国已形成全方位的对外开放的格局,我省要抓住“复关”和港澳回归的历史性时机,进一步提高开放程度。切实研究并制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经济接轨的方案,在充分依托国内资源、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国外资源、市场,以经济国际化推进结构的调整优化和现代化。
(五)全面深化改革。率先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既是我省“九五”计划期间改革的目标,也是扩大开放和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只有在建立新体制方面领先一步,才能保持和发展优势,使外向型经济运行机制尽早形成。以体制深化改革推进对外开放向高层次、宽领域、纵深化发展。
(六)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九五”规划的最终目的,是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包括生态环境、人口素质、精神与物质等方面。要改变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社会发展研究不够的偏向,对社会发展事业、精神文明建设应给予高度重视。
三、加强宏观调控,确保重点建设。
“九五”计划期间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必须分清轻重缓急,集中资金和力量,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各市、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树立全局观念,支持全省重点建设。力争奋斗5年,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交通、能源、通讯、水利等骨干项目。列入省“九五”计划期间重点项目的,要千方百计保证资金的落实。
四、更新观念,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路作为编制“九五”规划的指导原则。
“九五”规划目标与措施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编制规划中要突出战略性、导向性,注重搞好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相互协调,合理布局,明确重点。要改变过去偏重于定指标、争项目的做法,对实现规划的资源配置,能够通过市场调节的,主要应由市场去配置。必须由政府干预和加强的基础性产业,如交通、能源、通讯、科技教育等以及其他公益事业要作深入的研究和规划,并提出切实的保证措施,但也要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
会议决定,“九五”规划的编制由各地计委牵头负责,各市要指定一名副市长负责并领导规划工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行业发展的规划。省直各部门对“九五”规划的意见,于今年底前报省计委;各市规划中需要省统一考虑的一些重大问题和项目,于10月底前报省计委汇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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