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批转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海南省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批转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海南省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1994]9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省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
海南省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我省公路体制改革,促进公路事业发展,特提出《海南省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按照有利于公路管养事业和公路建设的发展,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队伍的素质的原则,把握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各项改革措施,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队伍精减、效能优良的公路管养体系。
(二)贯彻政企分开、精兵简政的原则,理顺关系,精干管理机构,压缩非生产性人员。体制改革初期暂不涉及养路道班。
(三)从海南的实际出发,将公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分开。公路养护事业专业化,承包经营。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化,为独立法人,积极参予省内外以及国际工程建设市场的竞争。
二、管理体制和职责
(一)管理体制
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海南省的具体情况,将原海南省公路局改为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是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授权对全省公路进行路政管理、对全省县道及县道以上公路进行养护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按照计划每年将管养资金划拨给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按规定统一安排使用。
2、将原各市、县公路分局改为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市、×县分局。三亚市分局为省公路管理局直接领导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其余各市、县分局为省公路管理局直接领导的科级事业单位。海口市不设分局。各市、县分局应积极向所在市、县交通局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3、各市、县交通局统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乡道及乡道以下的地方道路的养护和管理。省公路管理局每年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地方道路养护计划,将管养资金按乡道及乡道以下公路养护的实际里程划拨给各市、县交通局按规定统一安排使用。
省内企业自建自养的专用道路,由企业负责养护。
(二)管理职责
1、组织贯彻国家和省有关的企业法规,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全省国道、省道、县道等骨干公路(市政道路除外)的养护及改造。
3、编制全省公路养护和改造的计划报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发生的问题;负责公路养护、改造工作的检查监督和奖惩,保证公路完好畅通。
4、负责全省公路的路政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由公安部门管理),处理路政违章行为,保护路产,维护公路养护施工的正常秩序。
5、组织培训公路专业人员,提高公路管理水平。负责交通情况调查研究和路况登记及统计上报。
6、对全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公级管理,负责有关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各市、县分局除负责养护好本辖区所属的公路外,还可开展第三产业,但养路道班不得开展有关公路养护和改造以外的营业性业务。
(三)人事管理
1、省公路管理局局长、副局长由省交通运输厅提名,报请省组织人事部门聘任;省公路管理局处级干部,由省公路管理局提名,报请省交通运输厅聘任;其余干部由省公路管理局按规定聘任。
各市、县分局局长、副局长(含副科级以上干部)由省公路管理局聘任,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各市、县分局股及股以下干部由各分局长聘任,报省公路管理局备案。
2、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积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在各经营性单位实行平等竞争、双向选择、全员聘任的制度。
继续实行海南省现有的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办法。养路道班实行“定额管理,以分计酬”。
三、管理机构
(一)省公路管理局机关共设八个职能处室和工会,均为正处级。全局定编65人,较原定编114人精简42%。其结构设置见附表1。
(二)各市、县公路分局定编为25人至30人(视具体情况定),其机构设置见附表2。
海口市不设分局,原海口市公路分局管辖的三个养路道班由省公路管理局管理;原海口市公路分局机关(36人)成建制地转为经济实体。
四、全省公路系统企业的设置
省公路系统在现有基础上改制设立省公路第一、第二、第三工程公司、公路物资供应公司、公路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和劳动服务公司。各公司要积极参与省内外工程竞标和施工,努力走向国际市场,承接国际工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
省公路管理局机关幼儿园、食堂、医疗所等都应利用各自优势,对社会开放经营,逐步向后勤社会化方向发展。
五、分流人员的安排
(一)基本情况
省公路管理局机关编制定为65人,其中局领导3名,处室领导19名。原在编人员分流49人。
各市、县18个公路分局定编为25至30人,总定编500人。各市、县公路分局共分流在原编人员约600余人。
(二)安排原则
1、省公路管理局机关分流人员主要在公路系统安排,由本系统公路企业或经济实体吸收。
2、各市、县公路分局机关分流人员的安排可流向养路道班,也可以在本系统第三产业企业中安置。
3、所有分流人员,一律保留原行政、技术级别的政治、生活住房等待遇,并记入人事档案。
4、凡没有办理正式调入手续的职工,原则上一律退回原单位。
所有分流人员按照本人1994年10月实际的基本工资和当地政府统一规定的补贴额标准,由省公路管理局或省公路管理局市、县分局继续开支一年。
六、实施步骤
(一)省交通运输厅成立省公路管理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公路系统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省公路管理局的体制改革工作在今年底前全部完成。
(二)省公路管理局要处理好本阶段体制改革中的各项善后事宜。
附表:1、2。
附表1
┌琼山市公局
┌局办公室:文秘、行政后勤、政策研究、审计、├琼海市分局
│司机(15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 ├文昌县分局
├养路处:养路技术、质量监督、灾害防治 ├万宁县分局
│(7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 ├三亚市分局
├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陵水县分局
│(10人:处长1人、副处长2人) ├保亭县分局
│ ├通什市分局
─┼─────────────────────┼乐东县分局
省公路管理局 │ ├儋州市分局
(65人) ├工程机械处:机械设备、工程监督、施工技术 ├临高县分局
局长1名 │(6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 ├澄迈县分局
副局长2名 ├路政管理处:路政管理、超限审批 ├东方县分局
党委书记(兼 │(4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 ├昌江县分局
任)1名 ├人事劳动处:人事调配、劳资管理、职称评聘、├白沙县分局
│职工教育(6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 ├定安县分局
├地方道路处:县道、乡道管理 ├屯昌县分局
│(6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 └琼中县分局
├党委办:党务、纪检、宣传、组织、监察、老干
│、共青团(5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工会
(3人:主席1人)
附表2
┌办公室:人事、文秘、行政
各市、县分局 │
(25-30人) ├生产技术股(科):养路技术、质量监督、灾害防治
局长1人 │
副局长2人 ─┼机构材料股(科):机械设备、养路材料
工会主席 │
(兼任)1人 ├计划财务股(科):作业计划、统计报表、财务、资产管理
│
└路政管理股(科):路政管理、超限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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