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厅关于实行 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厅关于实行
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1995]1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人事劳动厅《关于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的意见
省政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省政府琼府[1994]103号文件印发了《海南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全省“用人单位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在1995年底以前,依法同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间紧,任务重,仅靠企业或劳动部门的努力是很难完成任务的,必须调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积极性,增强其紧迫感,促其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因此,拟就此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广泛动员,层层负责,定期检查,以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顺利实施和《海南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现就我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即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批转<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意见>的通知》(琼府[1993]9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1994]103号》的要求,用人单位与包括原有干部、固定工在内的全体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进行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二、各级政府要把组织领导本地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目标,列入1995年工作计划。政府的组织领导责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统览全局,提出本地区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并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二是要注意综合协调,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并帮助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解决在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督促工作。一是把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1995年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可采取定员挂钩、分片包干的办法,确定有关人员的工作目标,层层抓落实。二是对本地区用人单位的情况要认真摸底,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区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步骤和措施。条件好的单位指导其先行一步,一时条件尚不具备的单位,则应帮助其进行配套改革,积极创造条件,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是从法律政策的宣传、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的指导等方面多做工作,为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提供具体指导,创造良好的外部和内部条件。四是通过劳动监察,督促用人单位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五是注意掌握本地区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进展情况,并经常向政府和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汇报。
四、经济管理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把协同劳动部门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列入本部门1995年工作目标,认真抓好。主要应在富余人员安置、职工社会保障、集体协商谈判、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
五、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要把落实《海南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列入1995年工作目标,并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首先要增加改革意识,去除等待观望心理,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尽快确定本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方法和步骤。其次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把它摆在与生产经营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再次要确定专人负责改革的具体工作和管理劳动合同,并定期报告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和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抓好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汇报催办和检查考核工作。用人单位每月底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一次本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进展情况;各级劳动部门每月月初向上一级劳动部门报告一次本地区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进展情况。全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进展情况由省人事劳动厅汇总并以适当方式通报。
各级政府、劳动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对进展缓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促和催办,必要时予以通报批评。
1996年初,由省政府组织开展一次全省性的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检查。对在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由省政府进行表彰,对到1995年底仍未完成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地区、单位及其责任人,则进行通报批评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参照执行。
海南省人事劳动厅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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